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1〕65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综合执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农发〔2021〕65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综合执法局,杭州湾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东钱湖经发局:
现将《2021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2021年度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根据《2021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一三五、三步走”总体目标,坚持城乡统筹推进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化”“四分四定”“五大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六有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增长、零填埋。2021年,全市计划创建省级高标准示范村20个、巩固提升村548个、五星级资源化站点3个,新增市级示范镇15个、示范村50个,技改提升资源化站点10个,回收利用率达70%、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
(一)优化完善治理体系
1.编制专项治理规划。按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强部门间对接,根据当地人口规模、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处理能力等情况,编制完成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以及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交易市场的布局、规模和标准,促进区域调控、城乡一盘棋。
2.完善收集设施配套。收集设施配置,布局合理、节能环保、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环境污染控制,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投放容器应与收集方式、运输车载方式相匹配。收集点(亭)设计,做到简朴、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能够防风、防雨、防晒,封闭式的设有除臭功能,可建有冲洗功能。
3.优化回收网点布局。联合商务部门、供销社,推动城市回收体系向农村延伸,合理布局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在村庄的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按照每个行政村或每2000 户设置1个回收点的要求,加强分类回收设施配置,推动分拣能力提升和分拣设施提标改造。探索推广慈溪市坎墩街道政企合作模式,建设适合本地的农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引导鼓励回收企业资源整合,提高集约化水平。
4.健全农村回收网络。加快构建“回收网络化、服务便民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探索推广宁海大佳何镇运用互联网智能回收模式,提高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智慧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工具,杜绝混收、混装、混运。 2021 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70%以上。
(二)抓好源头精准分类
1.推进源头分类工作法。深入开展“统一认识、分片包干、入户宣传、检查反馈、激励约束”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流程“五步法”,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机制、有部署、有宣传、有督导、有检查、有整改、有奖惩,营造“党建引领、巾帼发力、群众参与”良好氛围,有效推动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倡导农户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2.组织管理员培训。按党员干部、保洁员、普通老百姓三个不同群体,有所侧重地进行分类培训。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送教下乡”、理论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根据培训人员分布情况,选择一个乡镇或相邻镇开班。组织管理人员考察、项目创建互评等,以会促训、以评促训,推动学习提升。2021年,市级计划培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员、保洁员1万人。
3.开展绩效评估。市级采取按比例、分批次、实地暗访等方式,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结果以“四色榜”通报各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建立“红榜村”“黄榜村”清单,逐一“销红”“销黄”。评估过程,充分利用“云平台”“微信群”“钉钉群”,直播评估实况,全程管控,限时整改。县、镇也要建立评估制度,村级要专门成立由村干部、志愿者组成检查队伍,形成多级联查联整机制。
4.坚持典型示范带动。选择在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村庄,开展先行先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党员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妇女“半边天”带动作用,房东管房客连带作用,少年儿童“小手拉大手”作用,使广大村民主动参与分类,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形成一批分类示范村(镇),以点带面。
(三)推进站点迭代升级
1.严控新增站点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多规合一”原则,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城市分类处理体系对接,淘汰、整合一批农村技术陈旧、进料不足的资源化处理站点,严控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新增站点建设,能纳入城市处理体系一律纳入,形成联动效应和规模效应,不断提高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2.加强站点技改提升。加强农村垃圾中转设施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水平设计、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的农村垃圾中转站。加快农村站点技改提升,科学测算本地生活垃圾产出量,迭代升级第一轮资源化站点,因地制宜采取移机挪机布局不合理的站点。2021年,全市技改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站点10个。
3.规范站点运维管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安全管理,督
促指导资源化处理站点运维单位规范操作。厘清站点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市为监管主体、区县(市)为责任主体、镇(村)为管理主体的站点运维管理责任体系。结合产出物检测,全面梳理站点运维现状,优化完善站点“站长制”,开展资源化处理站点星级评定。2021年,全市培育创建五星级资源化站点3个。
4.抓好产出物检测利用。建立市、县、镇及管理主体多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产出物抽检备案制度,市级年检、县级季检、镇月检,管理主体对每批次产出物进行抽检。探索适合本地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逐步建立厨余垃圾有机肥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打通厨余垃圾处置产业链。
(四)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1.推进数字化动态监管。对接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字化平台,推进市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数据接入与共享。支持各地结合数字浙江建设,加快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水平,建立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中端收集运输可计量、末端处理在线可监测数据系统,实现动态监管、考核、整改、提升、统计智能化。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实名制、编码识别、智能投放、智能巡检、在线监控等运维方式,建立源头追溯制度。
2.探索“多网融合”机制。推进村庄环境卫生、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多网融合”,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匹配的日常保洁制度。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保洁员定时上门收集,实现垃圾“不落地”。加快推进分类处理环卫保洁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设施建设和管护,提升分类处理环卫保洁质量管理水平。
3.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厘清各部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职责,明确分类主体、实施主体、监管主体、执法主体及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协调,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企业、环卫部门、志愿者和农村居民等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管理。
4.全面整治垃圾乱堆乱放。扎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做好2021年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核查,持续开展农村垃圾乱扔乱堆整治,建立健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监管机制,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结合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行动,开展最美村评选、最脏村曝光活动,推动落实县、乡、村、组四级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 10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生活垃圾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区县(市)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考核内容,完善相应的考核细则,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镇乡(街道)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计划,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完善设施建设,保障日常运行,强力抓紧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落实收集点(亭)、中转站、回收站(分拣中心)等土地供给,制定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设施配套、收集处置、站点运维等标准体系,出台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和技术提升措施,建立涵盖处理总量、减量措施、时限要求等减量控制计划。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总结推广宁海县“绿色家园共建基金”制度、奉化大堰镇实施以租抵补做法,开展垃圾分类多元化投入模式探索。
(三)组织 “回头看”。 对《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村)创建实施方案》《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范》,组织分类示范镇(村)复评、分类村“回头看”,全面排查源头分类不精准、群众发动不深入、监督管理不到位、设备设施不标准、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列出问题清单,对单销号。采取上级督查、镇(村)自查、媒体曝光查及月整改进度通报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督促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做实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四)开展指导服务。以问题为导向,用村民乐于接受的形式,因村制宜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一村一策,村村有亮点、见成效。区县(市)责任部门要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部门同志及联村干部要现场指挥。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全村的组织发动工作。要借助媒体、社会组织等,多方位督查跟踪问效,压紧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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