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证收集危险废物 如何处罚?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3-30 11:04:15
热度:84
个人无证收集危险废物 如何处罚?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查处了一件个人无证收集废机油的案子,咨询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应该如何处罚。【问】您好,请问个人无证收集、运输废机油,必须得罚一百万到
市生态环境局近期查处了一件个人无证收集废机油的案子,咨询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应该如何处罚。
【问】您好,请问个人无证收集、运输废机油,必须得罚一百万到五百万吗?
【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上述规定,有以下两种原因:一、因为个人不可能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故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只能针对单位处罚。且法律规定了对个人的处罚,故该案应只针对个人处罚。二、该案中的行为人实施了“无证收集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若按照上述规定对该行为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根据“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不得再对行为人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那我们可以在行政处罚结束后移送给公安吗?
【答】这种案件不用移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危险废物行政违法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实施行政拘留,而不是由生态环境部门移送。
【问】那可以扣押车辆吗?
【答】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该案并不满足查封、扣押的适用条件。
【问】那就是可以处罚十万元,不能扣押车辆,也不能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吗?
【答】对的。
-
2021年生态环境部部门预算2021-03-30
-
8月郑州生态环境展入选2021年河南重点支持展会2021-03-29
-
警惕以生态环境名义招摇撞骗2021-03-29
-
青岛发布今年16个生态环境执法专项“清单”2021-03-29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环评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2021-03-29
-
生态环境部一周要闻(3.21-3.27)2021-03-29
-
山东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整改任务督导推进会议在济南召开2021-03-29
-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新要求?2021-03-26
-
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2021-03-26
-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天津市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03-26
-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2021-03-26
-
江苏定下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021-03-26
-
科技部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2021-03-25
-
2021年甘肃重大项目名单:涉水生态环境修复、风电等2021-03-25
-
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是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时期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