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解读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1-03-18 1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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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解读近年来,再生资源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15-2019年十大品类再生资源回收量累计增长超过43%,为循环经济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原料支撑
近年来,再生资源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15-2019年十大品类再生资源回收量累计增长超过43%,为循环经济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原料支撑。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环保督察、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开展,原有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规划设计、环保设施、建设标准、功能布局和管理运营等方面都已不能满足新阶段环境治理工作的要求,大量分拣中心由于环保设施不健全和技术管理落后而被关停,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分拣中心进行绿色化、现代化提升。
2017年,商务部办公厅下达《2017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商办流通函〔2017〕232号),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12)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目的是增加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再生资源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分拣中心对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的服务能力。
新修订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标准适用范围更为明确,增加了引言、废弃大件家具的术语、分拣中心的分类、基本要求、部分环保要求、部分安全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管理要求和绩效指标等内容。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对分拣中心的废水处理、降噪、废气排放、防尘、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进行了分别规范。尤其是绩效指标的提出,以可量化的手段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拣加工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给与评价。同时也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新增了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分拣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后低值可回收物和城市固废的承接功能。新标准在范围中新增了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等市场价值较低的再生资源品类,新增了综合型分拣中心的定义和设计要求,并对生活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厂区面积和加工能力进行了适度放宽。同时在专业型分拣中心类别中增加了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的相关设计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新标准在规划设计中提出了宜以区、县为单位,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这一要求与当前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相关工作要求相一致。
修订后的标准核心和亮点之一是对专业型和综合型分拣中心分别提出了厂区面积、分拣加工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的量化指标。这一系列指标是在全面调研和科学计算基础上,平衡了南北差异和城市类别,提出了适用性和科学性指标。尤其是单位面积产能指标的提出,为行业内首次,对各级政府开展分拣中心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附件:《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B/T 10720-2012。与SB/T 10720-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标题,增加了“绿色”;
b)增加引言,增加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定位的描述;
c)修改范围,增加了废纸、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旧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删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电产品、废造纸原料、废轮胎、废化工原料(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d)修改术语和定义,修改了3.1再生资源、3.2分拣中心,增加了专业型分拣中心、综合型分拣中心、废弃大件家具的定义;
e)增加分拣中心分类(见第4章);
f)删除了设立依据(见2012版的4.1)、设立前提(见2012版的4.2)、建筑物要求(见2012版的5.3.2),增加建设原则(见5.1)、规划要求(见5.2)、选址要求(见5.3)。(见5.1、5.2、5.3,2012版标准的4.1、4.2、5.3.2);
g)修改建设规模要求、建设用地要求,增加综合型分拣中心要求。(见4.1,2012年版的5.1和5.3);
h)修改规划要求(见6.1,2012年版的5.2);
i)修改布局要求(见5.4,2012版的5.3.1);
j)修改了验收要求;(见5.5,2012版的5.6.3)
k)修改设备设施要求(见6.2,2012版的5.4);
l)删除配套要求,增加安全要求(见第8章,2012版的5.5);
m)修改污染物排放要求,删除配套环保措施要求、其他要求;(见第7章,2012版的5.6);
n)修改了验收要求;(见5.5,2012版的5.6.3);
o)增加产品质量要求(见第9章)、管理要求(见第10章)、绩效指标(见第11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文件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本文件起草人:潘永刚、唐艳菊、于美芝、曹阳、张卉聪、邱明琦、孙小锋、胡佳伟、张莅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SB/T 10720-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起支撑作用,具有资源聚集、分拣、消纳的功能,同时也是承接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的关键节点。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是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服务内容、承接城乡垃圾分类、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引导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提升分拣中心环保要求和城市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需要。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功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增加分拣中心对城市低值可回收物分拣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
本文件将为城乡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可作为城乡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基础设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管理和绿色绩效指标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生活及生产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他品类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船的拆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CJ 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资源 recyclable resource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3.2 分拣中心 sorting center
对回收体系聚集的再生资源进行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储存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为利用企业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场所。
3.3 专业型分拣中心 specialized sorting center
对单一品类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3.4 综合型分拣中心 comprehensive sorting center
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3.5 废弃大件家具 discarded bulky furniture
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m3,或长度超过1m,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家具。
[来源:GB/T 25175,3.1,有修改]
4 分拣中心的分类
4.1 按照经营品类的数量和规模,一般分为专业型分拣中心和综合型分拣中心。
4.2 专业型分拣中心
专业型分拣中心应具备的厂区面积、年分拣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要求见表1。
原标题:《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行业标准解读相关资料下载:《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p
2017年,商务部办公厅下达《2017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商办流通函〔2017〕232号),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12)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目的是增加对生活垃圾分类后再生资源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分拣中心对城市综合环境治理的服务能力。
新修订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21年5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标准适用范围更为明确,增加了引言、废弃大件家具的术语、分拣中心的分类、基本要求、部分环保要求、部分安全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管理要求和绩效指标等内容。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分拣中心的环保要求,对分拣中心的废水处理、降噪、废气排放、防尘、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进行了分别规范。尤其是绩效指标的提出,以可量化的手段对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拣加工能力和节能降耗水平给与评价。同时也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新增了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分拣中心对生活垃圾分类后低值可回收物和城市固废的承接功能。新标准在范围中新增了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等市场价值较低的再生资源品类,新增了综合型分拣中心的定义和设计要求,并对生活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的厂区面积和加工能力进行了适度放宽。同时在专业型分拣中心类别中增加了废玻璃、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的相关设计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更加关注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新标准在规划设计中提出了宜以区、县为单位,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及回收量规划具备相应处置能力规模的分拣中心,这一要求与当前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相关工作要求相一致。
修订后的标准核心和亮点之一是对专业型和综合型分拣中心分别提出了厂区面积、分拣加工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的量化指标。这一系列指标是在全面调研和科学计算基础上,平衡了南北差异和城市类别,提出了适用性和科学性指标。尤其是单位面积产能指标的提出,为行业内首次,对各级政府开展分拣中心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附件:《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B/T 10720-2012。与SB/T 10720-201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标题,增加了“绿色”;
b)增加引言,增加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定位的描述;
c)修改范围,增加了废纸、废橡胶、废旧纺织品、废旧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删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电产品、废造纸原料、废轮胎、废化工原料(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d)修改术语和定义,修改了3.1再生资源、3.2分拣中心,增加了专业型分拣中心、综合型分拣中心、废弃大件家具的定义;
e)增加分拣中心分类(见第4章);
f)删除了设立依据(见2012版的4.1)、设立前提(见2012版的4.2)、建筑物要求(见2012版的5.3.2),增加建设原则(见5.1)、规划要求(见5.2)、选址要求(见5.3)。(见5.1、5.2、5.3,2012版标准的4.1、4.2、5.3.2);
g)修改建设规模要求、建设用地要求,增加综合型分拣中心要求。(见4.1,2012年版的5.1和5.3);
h)修改规划要求(见6.1,2012年版的5.2);
i)修改布局要求(见5.4,2012版的5.3.1);
j)修改了验收要求;(见5.5,2012版的5.6.3)
k)修改设备设施要求(见6.2,2012版的5.4);
l)删除配套要求,增加安全要求(见第8章,2012版的5.5);
m)修改污染物排放要求,删除配套环保措施要求、其他要求;(见第7章,2012版的5.6);
n)修改了验收要求;(见5.5,2012版的5.6.3);
o)增加产品质量要求(见第9章)、管理要求(见第10章)、绩效指标(见第11章)。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本文件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本文件起草人:潘永刚、唐艳菊、于美芝、曹阳、张卉聪、邱明琦、孙小锋、胡佳伟、张莅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SB/T 10720-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 言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起支撑作用,具有资源聚集、分拣、消纳的功能,同时也是承接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资源化的关键节点。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是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服务内容、承接城乡垃圾分类、促进无废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引导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提升分拣中心环保要求和城市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需要。
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行业功能定位提出的新要求,增加分拣中心对城市低值可回收物分拣的处置功能,进一步严格建设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质量管理规范。
本文件将为城乡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可作为城乡再生资源体系建设规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的分类、建设、基础设施、环保、安全、产品质量、管理和绿色绩效指标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生活及生产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设立、建设和经营管理,其他品类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和报废机动车船的拆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22-8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
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CJ 343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资源 recyclable resource
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重新获得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3.2 分拣中心 sorting center
对回收体系聚集的再生资源进行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储存等专业化和规模化初加工,为利用企业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场所。
3.3 专业型分拣中心 specialized sorting center
对单一品类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3.4 综合型分拣中心 comprehensive sorting center
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再生资源进行分选、加工、预处理的场所。
3.5 废弃大件家具 discarded bulky furniture
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m3,或长度超过1m,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家具。
[来源:GB/T 25175,3.1,有修改]
4 分拣中心的分类
4.1 按照经营品类的数量和规模,一般分为专业型分拣中心和综合型分拣中心。
4.2 专业型分拣中心
专业型分拣中心应具备的厂区面积、年分拣能力和单位面积产能要求见表1。
原标题:《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行业标准解读相关资料下载:《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 10720-202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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