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九部门联合发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讯:11月3日,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积极推广人居环境
讯:11月3日,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积极推广人居环境整治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工代赈。
《意见》表示,要“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如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中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户厕所粪污集中处置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和运行维护设施建设,废弃村庄和危房拆除、生活环境治理”,以及文化旅游基础设施中的“景区景点内旅游道路及步游道、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
《意见》的发布,在拓宽农村就业渠道,解决就近就业难题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厕所改革以及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也将给环卫行业带来更多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
发改振兴〔2020〕1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以工代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多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为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功能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要意义
各地要充分认识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要意义,在补上“三农”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提档升级、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中寻找切入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
各地要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性质特征,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一)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户厕所粪污集中处置建设、村容村貌提升和运行维护设施建设,废弃村庄和危房拆除、生活环境治理,灾毁水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或生产基地配套机耕道、生产便道、沟渠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片区综合开发等。
(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包括行政村村内主干道、通自然村组公路、巷道、入户路等路基整理、路面硬化、亮化及必要防护设施建设,国有农场、林场林区内公路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等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水利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
(四)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包括乡村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景区景点与通乡、通村主干道连接道路路基建设,景区景点内旅游道路及步游道、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绿化工程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等。
(五)林业草原基础设施。包括在营造林、森林保护、草原保护与修复、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及油茶、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
三、切实做好以工代赈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在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一)积极谋划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各地农业农村、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扶贫等部门在开展相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谋划、相关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时,要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指导项目实施主体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和沟通衔接,强化规划衔接和项目对接,分年度梳理形成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二)广泛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各类报告中要对用工计划包括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情况等予以说明。要组织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每年汛期过后,受暴雨洪涝等灾害影响较重地区,应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水毁工程修复中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一批项目,帮助受灾群众稳就业、促增收、渡难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三)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各地在批复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时,应对劳务报酬发放内容进行论证;在分解下达投资计划时,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项目主体及时足额向参与务工的劳动力发放劳务报酬;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参考。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工程项目,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项目所在县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劳务报酬指导标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事中事后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
(四)多措并举做好务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各地要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解决好农村劳动力因技能不足而难以参与工程建设的问题。要委托项目实施单位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帮助参与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支持项目受益主体根据项目建成后用工需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就业,延伸扩大就业容量。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城发新环卫、金沙田联合中标河南省内黄县农村垃圾清运项目2020-11-10
-
地埋式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调节池作用2020-11-10
-
《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典型模式汇编》印发2020-11-10
-
精准发力 扮靓美丽乡村——道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综述2020-11-10
-
党员干部带头 措施一步到位 滨城区滨北街道石门李村坚决打赢农村环境整治歼灭战2020-11-10
-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浅谈一体化设备处理方式2020-11-10
-
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组在邯郸市复兴区验收2020-11-10
-
莲塘镇: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0-11-10
-
3.8亿福建省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2020-11-10
-
河津市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利用PPP项目(二期)签约成功2020-11-09
-
五原县投资135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水质改造工程2020-11-09
-
天津南蔡:厕所革命为民生 改出农村新生活2020-11-06
-
1779万!满国康洁控股公司中标山东昌邑农村改厕后续服务项目2020-11-06
-
1430万!宁波市石碶街道农村垃圾分类及收集项目公开招标2020-11-06
-
常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项目管网建设正式启动20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