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亿!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包含焚烧厂、餐厨厂、污泥厂等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11-05 16: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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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亿!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包含焚烧厂、餐厨厂、污泥厂等湖北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湖北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2509.42万元。该项目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配套工程。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位于孝感市东北部新铺镇,距市中心约9公里。地理位置为东经113°59′39″,北纬30°59′50″,靠近福银高速和黄孝路。拟选厂址紧邻已有垃圾填埋场,地形起伏不大,相对较为平坦。服务区域:园区污水处理站仅服务孝感静脉产业园区内部,其余项目服务于孝感市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南城片区、高新区、东城区、临空经济区五个片区及孝南区所辖各乡镇),另外孝感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还服务于孝感静脉产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包括若干子项目,分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等。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2509.42万元,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估算投资89370.16万元;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估算投资7898.41万元;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估算投资8560.68万元;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估算投资7572.09万元;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估算投资3569.81万元;园区配套工程5538.27万元。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由孝感市人民政府授权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及PPP各项工作流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27年,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其他5个子项目(包括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配套工程)分别进入运营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为1年,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其他5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所包含子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5.3融资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融资协议)。(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4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拥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施工业绩。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三个月正常缴纳社保,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6信誉要求: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版块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5.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社会资本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3、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港、澳、台地区企业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不符合采购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报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孝感市城站路2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长征路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妹
原标题:12.2亿!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包含焚烧厂、餐厨厂、污泥厂、粪污厂等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位于孝感市东北部新铺镇,距市中心约9公里。地理位置为东经113°59′39″,北纬30°59′50″,靠近福银高速和黄孝路。拟选厂址紧邻已有垃圾填埋场,地形起伏不大,相对较为平坦。服务区域:园区污水处理站仅服务孝感静脉产业园区内部,其余项目服务于孝感市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南城片区、高新区、东城区、临空经济区五个片区及孝南区所辖各乡镇),另外孝感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还服务于孝感静脉产业园区。
项目建设内容: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包括若干子项目,分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及相关配套项目等。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2509.42万元,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估算投资89370.16万元;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估算投资7898.41万元;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估算投资8560.68万元;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估算投资7572.09万元;园区污水处理项目估算投资3569.81万元;园区配套工程5538.27万元。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由孝感市人民政府授权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组织实施及PPP各项工作流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27年,本项目中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和其他5个子项目(包括厨余废弃物及粪便处理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园区配套工程)分别进入运营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为1年,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其他5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所包含子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5年。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中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申请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5.3融资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融资协议)。(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4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拥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类似项目投资或建设施工业绩。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5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须为申请人在职员工,近三个月正常缴纳社保,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5.6信誉要求: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自行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版块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5.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社会资本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03室(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3、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购买文件的须携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港、澳、台地区企业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证)、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不符合采购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报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11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交易大厅(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东区)
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孝感市城站路2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长征路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小妹
原标题:12.2亿!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 包含焚烧厂、餐厨厂、污泥厂、粪污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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