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七部门发布《意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陕西七部门发布《意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一个目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推动“一个协作”“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作共治加强“两个共同”共同抓好大保护,共
实现“一个目标”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推动“一个协作”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作共治
加强“两个共同”
共同抓好大保护,共同推进大治理
坚持“四个原则”
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支持并重、全盘统筹谋划、注重修复为先
9月29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高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建立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深化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据介绍,《意见》分4个部分,共27条,明确提出了“一个目标”“一个协作”“两个共同”及“四个原则”。实现“一个目标”,即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目标;推动“一个协作”,即推动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协作共治;加强“两个共同”,即加强“共同抓好大保护,共同推进大治理”;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支持并重、全盘统筹谋划、注重修复为先”的原则。
据了解,该《意见》突出体现了行政、检察、审判机关共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基本理念。《意见》涉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既包括河道,也包括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生物多样性等内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范围更广泛;《意见》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囊括行政执法监督、刑事犯罪打击、检察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非诉执行案件及司法审判执行等方方面面,更加注重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司法审判共同推进;《意见》将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司法审判及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建立7项具体可行的协作机制,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够形成合力、高效推进;《意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指示要求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将修复理念贯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审判执行全过程,确保环境修复取得实效。
-
6名企入围,7.5亿陕西安康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出炉2020-09-30
-
陕西:持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推进净土保卫战2020-09-30
-
水利部推进完善黄河流域河湖长制组织体系2020-09-30
-
陕西启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2020-09-22
-
陕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非法倾倒危险废物2020-09-22
-
陕西召开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座谈会 推动证后“审计式”监管成果转化2020-09-21
-
中央财政支持黄河流域生态补偿 协同“大保护”格局渐成2020-09-21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有关进展及成效2020-09-19
-
山东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保障2020-09-18
-
陕西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黄红牌”公布办法2020-09-17
-
陕西加快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制修订2020-09-15
-
山东:扬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龙头”2020-09-15
-
陕西建成首个全地下污水处理厂2020-09-15
-
陕西省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20-09-14
-
陕西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 谁污染 谁赔偿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