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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落实“六保”任务 打赢治污攻坚战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9-01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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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落实“六保”任务 打赢治污攻坚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年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即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3%;国考50个水质断面Ⅰ类-Ⅲ类比例不低于72%,无劣Ⅴ类断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0%、10%、15%、15%以上;重点行业的5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总体下降,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方案》对做好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增强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5个方面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统筹兼顾,积极服务重大重点工程项目

针对做好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要求,要积极服务全省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公转铁”、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建设,扩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加快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和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加大生态环保扶贫力度,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决落实“两个正面清单”。持续深化“放管服”,下放环评审批权,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创新监管方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环境影响小、可以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管理的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实行环评登记表备案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有效衔接。对免除现场执法检查的企业,可不采取或少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不纳入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主动帮扶企业污染治理。加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绿色发展等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关切,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方面的实际困难。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平台和企业环境治理问题台账,拉条挂账跟踪服务。利用网站、“两微”平台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坚持严格执法与引导守法并重,开展“送法入企”和法制帮扶活动。积极组织线上线下环保专业人才供需对接服务活动。

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新增长点。推动智慧环保设备、环境监管执法装备研发制造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形成新业态、新动能,拉动绿色新基建。鼓励开展绿色认证,加快推进形成绿色产业链供应链。落实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等服务模式。

精准施策

打赢四大保卫战

为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方案》对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治污,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重点时段PM2.5和O3协同控制。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推进重点区域农村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切实加强秸秆焚烧污染控制和扬尘综合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VOCs和NOX治理。推进“四个结构”调整优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关中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陕南、陕北县级以上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大黄河干流及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水污染补偿工作。完成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强化面源污染控制。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底前,完成市、县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汉江丹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持续强化污水处置设施运行监管,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加大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持续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监管措施,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做到日产日清。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现状。从严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土地土壤环境监管。持续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深入推进青山保卫战。巩固提升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效。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持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健全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考核机制,完善生态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和勘界定标工作。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生物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全面推进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科学治污,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性。加强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一市一策”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完善环境标准体系。标准修订要为企业预留足够时间,提高可预期性。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公开、排名、通报、预警制度。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加强重污染过程预报研判和综合分析。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水生态试点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强生态环境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和分析应用。

坚持依法治污,增强污染治理措施的合法性。健全生态环境法规制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保护、移动源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等领域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全面清理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把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开展生态环境法规规章执行效能的后评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健全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做好督察整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提升监督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分类监管,大幅减少对守法记录良好企业的检查频次。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加快打造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的信访投诉云平台。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全面推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认真落实“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推进各类低碳试点示范,积极申请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建立健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完善核安全治理体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化解。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推动实施《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科学合理设定“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推进持续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