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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7)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15 16:02:25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2020年07月15日关于《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7)全文的最新消息: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9年,长沙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9年,长沙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为17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0.34倍。相比于2018年,2019年长沙市PM2.5和NO2年均浓度均上升了2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上升了23微克/立方米。
  2019年,长沙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5.3%,污染天中以PM2.5和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分别为42天、47天,占总污染天数的99%。相比于2018年,2019年长沙市优良天数比例减少6.6个百分点,污染天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减少了2天,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增加了30天。
  整体上看,近年来长沙市空气质量呈持续改善趋势,优良天数比例提升较明显,除O3外的其他污染物浓度下降幅度较大,SO2、NO2年均浓度均明显低于二级标准限值。当前,PM2.5是长沙市最为主要的大气污染因子之一,同时O3污染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日渐凸显。
  (二)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污染成因
  1、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长沙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核算结果显示,全市域主要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情况:SO2为1.1万吨、NOX为6.6万吨、CO为12.6万吨、一次PM10为6.9万吨、一次PM2.5为2.5万吨、NH3为3.1万吨,人为源VOCS为6.0万吨。主要污染物分源类排放情况:SO2排放突出的源类为工业锅炉、工业过程源和电力热力行业,排放量占比分别为56%、14%和10%;NOx主要排放源为移动源(包括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排放量占比超过60%;一次排放的PM10和PM2.5均主要来源于扬尘源和工业过程源,两类源一次PM10排放合计超过80%,一次PM2.5排放合计超过50%;人为源VOCs主要排放源为溶剂使用源,排放量占比为63%;NH3排放主要集中在农业源中的氮肥施用和畜禽养殖,两者排放量合计占比达88%。
  2、大气污染成因分析。结合长沙市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利用空气质量模型进行模拟分析结果显示,2018年长沙市本地污染物排放对PM2.5的贡献为64%,周边区域污染传输和背景浓度对PM2.5的贡献为36;考虑污染物排放后在大气中的物理迁移和化学转化过程,综合分析本地污染源一次PM2.5排放及本地污染源SO2、NOx、NH3等前体物排放二次转化对环境空气PM2.5的影响,结果显示,本地污染源中,移动源和扬尘源为环境空气PM2.5的主要贡献源类,两者贡献率合计接近50%,工业源、农业源、生活和商业溶剂使用源对环境空气PM2.5的贡献率分别为16%、12%、11%,其他污染源贡献相对较小。近两年来,长沙市扬尘精细化治理程度越来越高,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可以预见,扬尘贡献率正逐步下降,而移动源贡献将进一步凸显。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1、长沙市PM2.5二次来源影响显著,大气复合污染渐为凸显。从2018年长沙市环境空气PM2.5构成模拟结果上看,一次PM2.5组分约占四成,二次PM2.5组分(硝酸盐、硫酸盐、铵盐等)约占六成,由NOx、SO2、NH3等转化生成的二次粒子对环境空气PM2.5的影响突出,同时,近年来长沙市由NOx、VOCs等光化学反应生成的O3污染逐年加重,其造成的污染天数大幅上升。可见,当前长沙市以二次PM2.5和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大气复合污染凸显,在污染严重的秋冬季节,PM2.5二次来源愈发突出。因此,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达标目标,必须有力推进PM2.5一次来源(扬尘、烟尘)及复合污染气态前体物(NOx、SO2、VOCs、NH3)的协同减排。
  2、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明显,联防联控迫在眉睫。长沙市2018年环境空气PM2.5模拟结果显示,外界污染传输对长沙市环境空气PM2.5的贡献占比可达30,气团来源及潜在源域分析也表明,在受北面经湖北近距离或经湖南南部近距离传输气团影响下,长沙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因此,为使长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目标,除严格本地污染源和污染物协同控制外,同时需强化与周边区域城市的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制定区域合理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联动方案。
  二、大气污染防治形势
  (一)大气污染防治机遇
  1、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长沙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占比增加至54.75%,第二产业生产总值占比下降至42.35%,产业结构已从第二产业为主导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移。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0.1%,金融、物流、商贸、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年均增长15%以上,新能源汽车、北斗导航、3D打印等产业年均增长50%以上,机器人、大数据、智能驾驶、虚拟现实等产业加速起航,长沙成为全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第五城。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升,拥有国家级湖南湘江新区和长沙经开区、长沙高新区、等5个国家级园区和9个省级产业园区,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59.2%。
  2、能源“双控”效果持续提升。近年来,长沙市严格落实《节约能源管理办法》以及省、市节能减排要求,不断加强能源管理、能源执法和节能服务,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纳入全市“一票否决”指标,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产业用能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长沙规模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和原煤消耗量分别为531.2、225.6万吨标准煤,比2017年分别减少66.2、27.4万吨标准煤,其中,重工业行业能耗增速同比下降9.1%,轻工业行业能耗增速同比下降27.2%,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速同比下降11.7%。新型行业的快速发展为能耗行业结构转型提供了契机,2018年汽车制造业能耗同比增长7%,消费量占全部规模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能耗增速同比增长4%,消费量占全部规模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7%。
  3、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首战告捷,出台《长沙市“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方案及12个专项工作方案,实施“六控”、“十个严禁”等综合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了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及运输过程扬尘的监管能力。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推动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实施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是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四是加快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从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源治理、交通源治理、生活源治理、农业源治理以及健全管理体系等方面,推进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五是深入管控面源污染,全面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六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大气污染特护期防治,逐步完善了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管理和错峰生产、停限产工作。
  4、公众环保意识大幅提高。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提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生活方式转变,公众对享受优质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大,公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监督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日益增强,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二)大气污染防治挑战
  1、能源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压力增大。目前,长沙市能源消费仍以化石能源为主,非化石能源占比较低,能源结构决定了高排放特征。虽然长沙市正在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但受限于现有资源和技术条件,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占比难以快速提高,短期内优化能源结构难度较大。长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发展带来了整体能效的提高,但从长远宏观经济的平稳增长来看,未来能耗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并不大,长沙市传统工业行业较少,节能降耗潜力将逐步减小,节能减排边际成本不断上升,结构性减排潜力有限。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创新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随着节能工作的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节能空间越来越小,节能工作的技术瓶颈凸显,持续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空间有限,未来通过节能工作调整来抑制能耗增速的难度加大。
  2、主要源类污染物排放压力增加。对长沙环境空气质量PM2.5因子具有突出影响的主要源类为:移动源、扬尘源和工业源。移动源方面,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将带来持续的污染物排放压力,当前,长沙市内交通以家用汽车为主,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足54%,与国家目标60%相比还有差距,另外,虽然目前正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但新能源汽车占比仍然很小;扬尘源方面,近年来长沙市施工工地数量及施工面积仍处于上升趋势,区域公路里程逐年增长,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排放仍将维持较高水平;工业源方面,污染物排放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物制品、机械设备制造、汽车制造、工业涂装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排放增量或基础排放体量的增加,污染物减排压力也随之增大。同时,长沙市本地电力热力企业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在电力热力需求日益扩大的背景下,污染物进一步减排难度较大;另外,长沙市旅游人口及常住人口的持续增加,由此带来的餐饮油烟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将日益突出,生活与商业源的污染排放压力也将持续增加。
  3、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复杂,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难度日益加大。工业末端治理、移动源污染管控、面源综合整治等综合治理力度已到高位,污染物减排空间逐步缩小,治理成本急剧升高,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加大,环保监管能力、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术手段、能源替代、源头减排、政策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目前长沙市污染源精细化治理水平及治理能力虽然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全面有效的环保机制、政策和治理体系仍需完善,环保技术、资金保障仍然相对不足,基层环保高素质专业人员仍存在欠缺,应对复杂的空气质量管理新常态存在较大挑战。
  三、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为主要目标,以PM2.5和O3污染防治为主线,以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精细化治理为重点,加快经济转型及优化发展方式,深化污染源类综合整治,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坚持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逐步推进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规划原则
  宏观布局、统筹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与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将规划重点任务措施作为推动城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
  源头治理、分类实施。推进污染源类综合整治,坚持排放全过程监管,实现污染源头有效减排,切实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围绕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等重点污染源,依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实施差别化监管和分级分类治理。
  精准施策、长效治污。加强科技支撑和环保基础能力建设,进行区域大气污染特征和综合成因的科学分析,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精准治理与管控;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建立督促和引导企业深化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围绕不同阶段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明确细化防控要求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各级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部门协调与区域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规划范围与目标
  规划范围及基准年:以长沙市中心城区为核心,即包括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覆盖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1816平方公里。基准年为2018年。
  规划目标:长沙市PM2.5年均浓度在2027年达标。近期规划到2023年,PM2.5平均浓度有效降低,力争臭氧年均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中远期规划到2027年,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标,臭氧超标风险显著降低。具体分阶段指标如下:  四、规划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总体战略与分阶段任务
  1、总体战略
  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主要目标,以PM2.5和O3污染防治为主线,坚持源头减量、全过程控制原则,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深化移动源、扬尘源、工业源、生活和农业面源等污染源类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源精细化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监测监管体系,夯实环保科技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分阶段任务
  近期(2020—2023年):深入推进污染源综合整治,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以减排促改善。以扬尘源污染精细化治理、移动源污染有效防治、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及提标改造、生活和农业面源综合管控为主要抓手,统筹推进“四大结构”调整,实现污染物有效减排。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降低区域工业和生活煤炭消费量;提升工业炉窑、涉VOCs重点行业等治污效率,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加强高污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淘汰老旧车及推广新能源车,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移动源污染物排放;落实施工扬尘8个“100%”和道路扬尘深度治理要求,有效降低区域一次 PM2.5排放;加强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整治,减少面源污染;完善环保监管及科技能力建设,夯实污染源精准管控基础。
  中远期(2024—2027年):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机制体制,践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以管理促改善。强化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提高行业准入技术和规模门槛;完善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提升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着力开展各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更为深入、更具针对性的减排措施,有效实现区域联防联控联动,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直至达标。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促进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1)统筹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统筹全市园区布局和产业衔接,引导各园区合理分工、突出优势、错位发展,结合长沙“五区九园”发展规划重点,对区域相近、产业相似的园区采取合并、托管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优化整合,增强产业集聚度。加强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研发,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根据不同产业区域和行业类型差异,结合产业政策、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环境治理要求,精准发力、分区施策,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示范工厂和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不断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25年,示范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
  (2)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推进“生产制造+互联网”发展和制造服务转型,依托智能化技术改造手段,加快企业向高端、智能、绿色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支持政策出台。全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优先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先进储能材料、太阳能光伏装备、电动汽车等领域实现突破。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
  (3)加快现代服务业和都市农业发展。加速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重点加快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贸商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长沙市服务业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积极推动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三二一”产业格局。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6%。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现代农业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5年,新增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打造100家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及国家级龙头企业。
  2、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强化空间管制和总量管控,根据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到 2025 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大气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
  (2)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产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推动清洁原料替代。努力推动长沙市轻工、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等方面的专项技术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3)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以高能耗、高排放、重污染和资源消耗型行业为重点,以有色、化工、建材、造纸、食品、生物制药、服装纺织、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为突破口,牢固树立源头预防、全过程控制的清洁生产理念,不断督促企业实施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有效提升全市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市场推进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作用,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的清洁生产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基本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三)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1、加快能源清洁化发展
  (1)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坚定实施减煤、控油、增气和推广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在各区县(市)成熟的工业园区、新城区、大型商贸区域建设大、中型分布式能源项目,鼓励在新建建筑(3万平方米以上)和既有建筑系统改建时推广小(微)型分布式能源项目,形成多源、多向、多级燃气供应接收体系。到2025年,完成300兆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主城区居民气化率达99%,县(市)城区居民气化率达95%。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拓宽渠道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量,全面实现工业生产领域、生活服务领域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到2025年,长沙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8%。
  (2)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建立煤炭全过程管理和清洁利用体系,加强煤炭运输、存储、加工、燃烧、排放等各个环节的清洁管理,确保燃煤设施达标排放。加强煤炭减量管理,减少工业及民用煤炭消费,优化煤炭消费空间布局,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依法查处、关停禁燃区燃煤锅炉设施,主城区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逐步减少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企业工艺用煤。严控新增燃煤项目建设,实施新建项目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钩机制,耗煤建设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在居民生活、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经营户、低保户、特困户使用清洁能源。
  2、全面提升能效水平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和民用、农村、公共机构六大重点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提高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对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监管,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设备改造、整体优化等技术措施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职能部门的节能监管职责,对违背或破坏市场节能机制的用能单位或节能服务公司,在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多领域形成约束合力。到2025年,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相比2015年下降32%,全社会用能效率比2015年提升30%。
  (2)发展智慧能源管理。推进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供给融合,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支撑能源生产和调入协调运行。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实现分布式能源的及时有效接入。开展新能源、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网外线及配套计量装置建设,推进配电自动化和通信网络建设。构建能源服务平台和智能化能源管理平台,完善电力、天然气、新能源汽车充电等能源领域社会服务的互联网体系,实现对全市能源消费与节能情况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3)优化能源设施建设。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推进节能与新能源集聚式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在长沙高新区、宁乡高新区、天心经开区、雨花经开区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打造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动力电池制造、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优化城乡能源设施,升级改造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加强电网薄弱环节改造,全面提升电网保障水平。完善乡镇燃气供应服务,进一步推进乡镇低压配气管网建设,在天然气管道难以到达的地区采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方式保障用气。
  (4)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实行低碳减排。加快研究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制定围绕峰值目标的管理措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考核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减排研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等工作。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机关等创建,推进居民节气、节电、绿色出行。到2027年,各区县(市)城区50%的社区完成“绿色社区”创建。
  (四)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治理
  1、健全扬尘管理机制,落实扬尘管理责任
  完善市级各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措施细则和治理规范,明确防治目标、责任主体和处罚标准。严格实施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属地负责制,对扬尘防治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市级网格、区县级网格和建筑工地网格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网格员和相关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好渣土扬尘治理新规范和新机制、‘三查’工作机制。建立扬尘控制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工业企业堆场的精细化和动态管理。完善扬尘污染监控平台,强化扬尘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和运用,规模以上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大型工业堆场在线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 100%;推进道路积尘负荷监测,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主干道积尘负荷监测全覆盖。以“增绿、提质”为主线,以点带面,减少城市裸露地块,稳步提升城市绿化率。加强巡查,严格执法,及时公布扬尘污染情况,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1)全面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严格按照《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等控制要求,落实施工工地围挡、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裸土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渣土封闭运输、建筑垃圾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达标排放8个“100%”,重点强化建筑、市政交通、拆除(迁)扬尘防治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厂(预拌、干粉混砂浆)、砂石厂、水泥制品厂等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非降雨天作业施工时,易起尘作业面或工序必须配套实施湿法作业,拆迁作业时必须采取湿法降尘措施,拆迁后必须尽快清理建筑垃圾,并做好裸露地块复绿覆盖工作。强化雾炮机、围挡喷淋、塔吊喷淋系统等抑尘设施运行监管,有效提升工地综合抑尘效率。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环节管控,除特殊工艺外,禁止在工地内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2)科学规划施工时间和程序。建立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报备制度,逐步推进特护期主城区各类建设工地土石方限制作业。5级以上大风或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时,全市范围内各类工地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建筑拆除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在专业化工厂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进行装配以减少现场浇筑,力争到2027年在新建建筑中70%以上实现装配化发展。持续开展工地扬尘的监管执法,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违规施工查处2次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纳入征信黑名单。
  3、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路面建设,提升道路精细化深度保洁水平。2021年实现市、县建成区及城郊结合部、乡镇主要道路全部硬化,新建硬化道路严格采用合理的路面横向坡度和道路边缘排水设计,利用自然降水径流冲刷清洁路面尘土。强化停车场路面,企业、高校、政府机关内部道路硬化工作。提高市政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水平,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大城区绿化带、花坛清扫清洗力度,到2027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推进城市道路深度保洁示范路建设,逐步实现城区主干道深度保洁全覆盖,力争“路见本色”。积极开展特护期集中清洗行动,对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交通护栏等进行全面冲洗,有效清理积尘。
  (2)加强运输过程扬尘管控。严格按照长沙市渣土处置、垃圾消纳相关规范要求,落实渣土、垃圾及其他散装物料密闭运输。实施渣土运输管理新措施,合理规划卸土区域、路线及位置,推广实施渣土白天运输,稳步推广使用纯电动渣土运输车。利用互联网+、卫星定位等技术,对全市渣土运输车实施全时段全过程智能监管。全面开展运输车辆遗撒、带泥上路专项整治行动,各运输单位车辆在出入场时应冲洗干净,确保车辆外部、底盘、轮胎不得粘有泥土。强化联合执法,针对运输车辆车身不洁、运输途中滴撒漏、遮挡车牌、超重上路等问题开展突击检查、路面巡查和蹲点值守,严厉打击道路扬尘污染行为。
  4、强化堆场和裸土扬尘治理
  (1)深化工业企业堆场、干散货码头扬尘治理。深入开展全市所有工业企业煤炭、物料、产品堆场扬尘专项治理,露天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砂石、垃圾等场所,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抑尘,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积极推进工业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完成所有干散货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规范铁路、公路、港口等货物运输管理,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港口码头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场,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到2027年,全市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大宗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综合改造达到100%,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100%。
  (2)加强裸土硬化绿化建设。对城区内裸露地面,闲散空地,城郊公路两侧地面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裸露地块扬尘污染管控实行属地负责制,以区(县)、街道、社区为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裸土整治改造工作,实施逐一挂牌销号,确保全面复绿、覆盖到位。全面开展道路绿化带改造,对建成区内所有绿化超高土进行清理,确保绿化土低于边石5厘米以上。相关资料下载:《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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