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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6被告人买卖穿山甲鳞片均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3 14:03:40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关于湖南邵东6被告人买卖穿山甲鳞片均获刑的最新消息:近日,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宣判了4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犯罪案,曾某亮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至5000元不等。&emsp


近日,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宣判了4起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鳞片犯罪案,曾某亮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至5000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兵、曾某亮夫妇未经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于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先后7次通过微信向邵东某药材店老板朱某华(另案处理)购买炮制的穿山甲鳞片共计4.8公斤。二人自己食用了约0.5公斤鳞片,转卖3公斤给被告人向某青,剩余部分为逃避打击则予以丢弃。向某青购得后,自用约1公斤,剩余2公斤则以配药的形式,加价转卖给其诊所患者。另3案中,被告人邓某敏、刘某军、李某辉均未经授权单位批准,分别从朱某华处购买了3公斤、3.5公斤、0.5公斤炮制穿山甲鳞片,均自用一部分后,将剩余部分以配药形式加价卖给各自诊所患者。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亮等6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穿山甲 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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