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生活源排放底数 补齐污染防治短板
摸清生活源排放底数 补齐污染防治短板生活污染源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5类普查对象之一。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本次普查的生活源调查范围有所扩大,新增了污染物指标,完善了核算方
生活污染源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5类普查对象之一。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本次普查的生活源调查范围有所扩大,新增了污染物指标,完善了核算方法,更新了产排污系数,首次对农村生活源进行了系统调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生活源排污信息,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普查范围覆盖城乡,核算方法更加科学
生活源普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水污染物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大气污染物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围绕支撑改善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首次把居民生活中排放量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能源使用纳入调查,覆盖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和行政村,调查普查对象63万多个。
生活源兼具固定源和分散源特征,污染物排放受地理环境、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和治污水平影响较大。本次普查在调查和核算方法上均有改进,兼顾了普查效率和准确性。把实测法、物料平衡法和系数法相结合,核算区域尺度的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污染物量,不再逐一调查第三产业污染源;对每个行政村,利用系数法核算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将抽样调查和系数法相结合,科学核算城乡居民能源使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尝试性调查和估算了餐饮油烟、家庭日化用品、城市房屋装饰、沥青道路铺装和干洗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城镇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农村治理力度有待加强
2007年到2017年,城镇化率从45.9%上升到58.5%,城镇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不断增加,但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却明显下降。本次普查的城镇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一污普”下降56.3%,氨氮下降69.5%,总氮下降49.7%,总磷下降57.6%,人均排放强度也下降了66%至79%不等。主要原因是近十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污水收集水平和排放标准均不断提高,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的去除率,从“一污普”的28.4%、17.9%、12.5%和24.6%,大幅度提高至“二污普”的66.7%、70.2%、50.9%和68.2%,污染控制初见成效。
生活源仍是常规水污染物的主要贡献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依次为983.44万吨、69.91万吨、146.52万吨和9.54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5.9%、72.6%、48.2%和30.2%。其中,生活源对氨氮和总氮的排放贡献居各类污染源首位,而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排放贡献仅次于农业源。区域上看,占国土面积16.7%的东南沿海9个省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50.4%和43.8%。
从城乡排放结构看,全国农村人口占比约为4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却占生活源总量的50.8%,有机物污染贡献已达“半壁江山”;由于无水冲式厕所的粪污不直接进入水体,氨氮、总氮、总磷污染贡献低于化学需氧量,约占总量的1/3。至2017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普遍缺乏有效治理,各项污染物的去除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城镇区域,导致化学需氧量人均排放强度比城镇高51.5%。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差异较大,最高的浙江省化学需氧量去除率也仅为53.1%,总体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大气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贡献大
随着节能减排政策的全面推进,城镇居民能源使用结构不断优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相对“一污普”降幅高达68.9%和50.0%。这说明过去十年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效果显著。
生活源对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贡献较高,是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对象。生活源颗粒物排放量为378.12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2.5%。城镇居民能源使用、农村居民能源使用、沥青道路铺装、城市房屋装饰、餐饮油烟、储油库、加油站、家庭日化用品、干洗和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10个源项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296.63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9.2%。其中,农村居民能源使用(25.2%)、沥青道路铺装(15.0%)、城市房屋装饰(14.2%)、餐饮油烟(11.9%)和储油库(10.4%)的排放贡献较高,合计占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76.7%。
重视生活源污染治理,补齐治污攻坚战短板
自2007年以来,城镇化率每年增加约1个百分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明显。然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尚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缺乏有效收集和治理,农村居民能源使用结构有待优化,各方面短板依然制约了生活源污染防治向纵深推进。
“十四五”应继续加强对生活源污染的控制。建议将完善污水管网进一步确定为城镇水污染防治中的首要措施,建立污染物收集效能评价体系,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加强湖泊河口等敏感区域的总氮排污控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推广农村生态厕所,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推进农村居民能源使用结构持续优化,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加快餐饮油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严格控制建筑涂料与胶粘剂产品市场准入,关注农村家用生物质燃烧污染和沥青道路铺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同时,考虑居民生活习惯和消费结构持续变化,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生活源产、排污特征的定量观测和跟踪研究,不断完善核算方法体系。
作者林奎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总工程师,朱家亮、王俊能、梁小明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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