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固废法》将于9月1日实施。这段时间,对新版《固废法》的解读文章屡见不鲜,但从环卫行业角度的解析文章并不多见。所以,笔者尝试从这一角度重新审视新版《固废法》的意义,希望对行业同仁有所帮助。
笔者主要与2016年修正版比较,总结新版《固废法》在环卫行业中的6大亮点。
一、整体格局有所提升,明确处理原则
新版《固废法》中,在总则第一条关于制定本法的意义中,新增“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主要意义。在目录中,各条款“防治”的表述去掉,改为直接列举各类废弃物名称。可见,新版《固废法》中,对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思路有所提升,而是强调在更高层次上对环境质量的保护。
在此基础上,新规的要求下地方政府责任更加明确: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另外,在第四条中,新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高度概括和明确后的防治原则,也将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垃圾分类入法释放明确信号
在新修订的《固废法》中,垃圾分类相关条款为重点新增部分,意义重大。
第一、明确了国家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原则: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
第二、垃圾分类宣教入法:学校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
第三、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垃圾分类整体策划者。新版《固废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还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加强和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建设。
第四、厨余垃圾处理入法。新规提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产生、收集的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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