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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与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等冲突的煤矿关闭退出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5-26 1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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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与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等冲突的煤矿关闭退出2020年5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开《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行业铁腕整治工作,

2020年5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开《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行业铁腕整治工作,促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意见要求,分类逐矿甄别,规范确定类别。其中,有9种情形之一的煤矿将直接关闭退出。
  例如,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存在交叉重叠,扣除重叠部分后,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的。
  例如,截至2020年底不能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的。
  有5种情况是可以划入单独保留类的,同时满足6个条件的煤矿可以整合重组。
  这6个条件分别是:
  符合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林草、煤炭产业等政策规定;
  资源储量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可持续开采;
  符合煤矿开采设计规范等要求;
  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整合主体有资金实力和相应管理团队,能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必需的投入;
  整合重组的保留煤矿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签订整合协议。
  为优化全省煤炭产业布局,玉溪、保山、临沧3个市的煤矿整体退出。
  意见还强调,各产煤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是煤矿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煤矿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县级政府应明确煤矿关闭后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确保煤矿关闭后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值得一说的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中就要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动能逐步形成,绿色能源优势逐步显现;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牌”。
  并且着重提到过,要加快整治重组煤炭行业;抓好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确保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
  截至2019年底,云南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3797万吨/年,煤矿数量减少至419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以来,云南能源产业发展迈上战略新高度,电力发展优势突出,能源利用效能提高,能源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将为“十四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相关资料下载: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