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源头+靶向治污 这项攻坚战年内将有大变化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8 03: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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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源头+靶向治污 这项攻坚战年内将有大变化【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来自媒体报道消息,针对污染防治“七大战役”之一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来自媒体报道消息,针对污染防治“七大战役”之一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明确提出,环渤海1+12城市要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协同推进,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战略目标。
一场关于渤海的综合治理攻坚战将更进一步。
2月22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将采取多部委共同推进的“大环保”战略,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中央层面负责统筹,省级层面负总责,县市要抓落实,环渤海三省一市则是攻坚战的实施主体。截至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渤海海域水质一般,渤海湾、黄河口水质差,与2016年相比,黄河口水质变差。同时,渤海有94%的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未达到所在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而仅通过渤海海峡与黄海相通,其自身水交换能力较弱,面临巨大的陆源排污压力,生态更显脆弱。
为此,面对当前渤海治理的紧迫任务,更具针对性措施也正纷至沓来。渤海综合治理将构建“经济+环境”管控体系,从源头攻坚,把减排污作重点、扩容量当基础、防风险为底线,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诚如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严格环境准入与退出,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在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三大行动中,15部门均有任务要承担。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在渤海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强化网格化监测和动态监视监测,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攻坚战实施提供“靶向制导”和“导航”。推动渤海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还渤海以水清滩净、和谐美丽。
“严格禁止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名搞‘一刀切’。”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这样强调。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在工作中坚决做到分类指导、施策、依法监管,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虚假整改”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在污染防治方面,查排口、控超标、清散乱;在保护生态方面,守红线、治岸线、修湿地;在管控风险方面,查源头、排隐患、防风险。同时,还将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相关省份落实攻坚战任务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时摸清重点风险源分布情况,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
一场关于渤海的综合治理攻坚战将更进一步。
2月22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座谈会在京举行。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将采取多部委共同推进的“大环保”战略,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中央层面负责统筹,省级层面负总责,县市要抓落实,环渤海三省一市则是攻坚战的实施主体。截至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近年来,渤海水质有所改善,但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高不下,重点海湾环境质量未见根本好转。《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渤海海域水质一般,渤海湾、黄河口水质差,与2016年相比,黄河口水质变差。同时,渤海有94%的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质量未达到所在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而仅通过渤海海峡与黄海相通,其自身水交换能力较弱,面临巨大的陆源排污压力,生态更显脆弱。
为此,面对当前渤海治理的紧迫任务,更具针对性措施也正纷至沓来。渤海综合治理将构建“经济+环境”管控体系,从源头攻坚,把减排污作重点、扩容量当基础、防风险为底线,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诚如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严格环境准入与退出,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工业直排海污染源排放,实施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在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修复三大行动中,15部门均有任务要承担。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在渤海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强化网格化监测和动态监视监测,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为攻坚战实施提供“靶向制导”和“导航”。推动渤海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还渤海以水清滩净、和谐美丽。
“严格禁止以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名搞‘一刀切’。”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这样强调。按照“谁排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对入海排污口整治实行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在工作中坚决做到分类指导、施策、依法监管,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虚假整改”等简单粗暴行为和敷衍应对做法。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
以实现“清洁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为战略目标,在污染防治方面,查排口、控超标、清散乱;在保护生态方面,守红线、治岸线、修湿地;在管控风险方面,查源头、排隐患、防风险。同时,还将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相关省份落实攻坚战任务开展专项督察。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及时摸清重点风险源分布情况,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海洋生态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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