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无废城市”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2019年5月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相关部门和试点城市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试点地区党委政府
自2019年5月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相关部门和试点城市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城市及地区均成立了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共安排764项任务,涉及工程项目429项、金额1244亿元,已取得初步成果。比如,深圳市已初步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全量焚烧、近零填埋模式;重庆市与四川省建立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徐州市在全国地市级城市中首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立法工作;绍兴市正在研发涵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是各部门同向发力,共同支持试点工作。一年来,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工作机制,成立部际协调小组、咨询专家委员会、技术帮扶组、专题研究组,从不同层面支持、指导试点城市及地区开展工作。环境部组织筛选70多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亟需的污染防治技术。财政部、税务总局调整完善磷石膏、废玻璃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自然资源部支持铜陵市等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铜陵市、西宁市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支持包头市等打造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资金4.4亿元,支持“无废城市”试点地区24个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人民银行支持试点城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8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国家标准。商务部推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累计创建231家绿色商场。邮政局指导试点城市探索应用快递绿色包装。
经过一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呈现由点到面的良好态势。浙江省、吉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无废城市”理念逐步得到国内外各方认同。
2020年是“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攻坚年,环境部将会同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协调支持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加快推进落实“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全面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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