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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垃圾分类按下“快进键”,鼓励个人和单位源头减量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5-13 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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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垃圾分类按下“快进键”,鼓励个人和单位源头减量2019年,随着全国各地陆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你是什么垃

2019年,随着全国各地陆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你是什么垃圾?”等话题引发了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热烈讨论,大大提升了公众的卫生意识。如今,随着疫情防控形势转好,各地也在逐步恢复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回归人们的生活圈,并按下“快进键”。

5月12日上午,武汉市城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从7月1日起施行。此前,武汉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办法》正式实施后,意味着武汉市进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阶段。

一、采用“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武汉市城管执法委介绍,按照“大分流、细分类”原则,《办法》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便于市民和单位分类。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农药瓶等。

可回收物,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且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物质,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厨余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物质,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个人违规,并非一次投放不对就罚,单位违规,最高可罚5万元

针对居民个人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容器的,例如将厨余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桶中、乱倒装修垃圾和可回收大件垃圾、将动物尸体投混入生活垃圾中等,《办法》明确规定将给予50元至200元罚款。

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处罚的问题,并不是说一次投放不对就处罚,前期重在开展大量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参与垃圾分类。市民了解之后,投放时如果不遵守规定随意投放,且拒不改正,这种情况下才会选择法律手段,坚持教育和处罚结合原则。

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分类收运企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对处置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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