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修复的新课题:从“二三四”发力重塑一江春水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8 02: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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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修复的新课题:从“二三四”发力重塑一江春水【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破局“化工围江”老大难、凝聚长江大保护合力、强化长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破局“化工围江”老大难、凝聚长江大保护合力、强化长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9年伊始,两部委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这也意味着包括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治理在内的将迎来新一轮“小目标”。
承载着全国超过四成经济总量、涵养超过四成人口的长江如今再次迎来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确保长江保护修复3年明显见效。同时,这也意味长江的每项修复保护任务都明确了牵头落实单位。
如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于长江的共识。“长江保护修复”更是被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之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自此,长江经济带有了新航向。共抓长江大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成为沿江11省市紧迫的任务。而这背后,是日趋改善的长江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0.5%。
为此,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强调空间管控、保护修复、风险防控等方向,以生态系统整体性作为根本遵循。同时明确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强化长江保护法律保障,推动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鼓励沿江各地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
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具体环境治理层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并终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此外,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加快组建长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是《行动计划》提出的一项具体工作。在发展与保护发生冲突时,越来越多的地方立足“生态优先”,选择把保护坚决挺在前面。根据要求,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同时提出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范畴。而为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考核问责。
《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范围为沿江11省市范围内。针对长江流域“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级”“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监管体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跨部门、多领域合作,凝聚长江大保护力量,开始了从“分而食之”到“共同养护”的转变。具体则表现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
但愈发焕发“绿意”的长江远非止步于此。《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同样是在未来3年内,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而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上述修复工程总投资需求将在万亿元以上,甚至更多。
承载着全国超过四成经济总量、涵养超过四成人口的长江如今再次迎来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确保长江保护修复3年明显见效。同时,这也意味长江的每项修复保护任务都明确了牵头落实单位。
如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对于长江的共识。“长江保护修复”更是被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之一。“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自此,长江经济带有了新航向。共抓长江大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成为沿江11省市紧迫的任务。而这背后,是日趋改善的长江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总体为优,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比例为90.5%。
为此,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强调空间管控、保护修复、风险防控等方向,以生态系统整体性作为根本遵循。同时明确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强化长江保护法律保障,推动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鼓励沿江各地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
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在具体环境治理层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并终形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此外,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等措施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加快组建长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是《行动计划》提出的一项具体工作。在发展与保护发生冲突时,越来越多的地方立足“生态优先”,选择把保护坚决挺在前面。根据要求,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同时提出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范畴。而为保障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考核问责。
《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范围为沿江11省市范围内。针对长江流域“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级”“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监管体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跨部门、多领域合作,凝聚长江大保护力量,开始了从“分而食之”到“共同养护”的转变。具体则表现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
但愈发焕发“绿意”的长江远非止步于此。《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同样是在未来3年内,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而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上述修复工程总投资需求将在万亿元以上,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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