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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推广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4-25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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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推广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日前,济南市城管局发布《关于推广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年底前推动出台垃圾减量与分

日前,济南市城管局发布《关于推广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年底前推动出台垃圾减量与分类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费制度。

《意见》要求,在日均厨余垃圾产生量0.3吨以上的党政机关食堂、1吨以上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食堂、1吨以上的酒店宾馆等经营性餐饮单位、3吨以上的农贸市场推广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一体化运营企业要具备厨余垃圾一站式、全方位的收集、处置、运营、管理及研发团队和体系;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优良的行业、社会信誉;具有全过程、可追溯的智能化监管体系建设能力,能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管理运行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具有完整的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废弃油渣等再生资源产品流向全程追溯、实时可查;有在其他城市从事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服务且取得优秀业绩等条件。

《意见》同时对建设标准进行了明确。设备工艺应技术成熟,资源化程度高;采用制有机肥处理技术的,处理产物应符合《有机肥料》(NY525)的要求。建设内容应当包括主体站房、配套设施,以及主体设备、预分选、除臭除尘、冲洗、油水分离器、称重计量、流量计、标识规范的120升或240升厨余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等设备;必要时可按照需求配备标识规范的收运工具。设备用房选址应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供电、给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场地内硬化且具有足够的进料和产品储存空间。

《意见》要求,规范运行管理。建有数字化管理运行平台,与市、区两级城管等部门联网,实时监控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运行、污染排放和油、渣等产物数量及流向。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台账清晰完备,设备、场地干净整洁。运行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要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出水水质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气体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油、渣等处理产物应堆放整齐、安全、卫生,及时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积存。

同时,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运营商的履约评价和监督管理,对产品质量、项目实施、项目履约、质疑投诉、审计检查、信用评价等环节全过程动态监管、跟踪问效。各区县应按照标准和规范,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全流程实时监管,对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按运营协议扣除相应财政补贴,同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直相关部门每季度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设备无故停用或无厨余垃圾处理量的,取消市级补助;对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纳入企业信用联合惩戒。

《意见》还提出了一些列配套扶持政策。其中,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单位应自行筹措项目建设运行等费用。对推广期内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就地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按照设施设备购置费的40%给予补助,并结合日常检查考核的情况,给予适当的运行奖励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政府也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建设和运行管理等进行奖补,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落实。

2020年年底前推动出台垃圾减量与分类地方性法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管局,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制定出台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费制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