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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环卫工火碱洗涤路面,市民频频烧伤岂止环卫企业之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4 18:03:29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关于深圳环卫工火碱洗涤路面,市民频频烧伤岂止环卫企业之责的最新消息:2020年4月21日下午五时许,在深圳龙观大道金龙华广场前面的天桥上时,一位曾先生被残留于阶梯上的大片不明液体滑倒烧伤,经医院鉴定,为火碱溶液所致,曾先生为三度烧伤,需要植皮;而在


2020年4月21日下午五时许,在深圳龙观大道金龙华广场前面的天桥上时,一位曾先生被残留于阶梯上的大片不明液体滑倒烧伤,经医院鉴定,为火碱溶液所致,曾先生为三度烧伤,需要植皮;而在这座天桥上,同样的遭遇也发生在了深圳市民赵先生身上,同样致使赵先生右脚烧伤严重。

▲曾先生烧伤情况

▲赵先生右脚烧伤严重

笔者搜索了一下关于火碱洗地烧伤的事情,发现在西安、天津等地也有发生过,可是因环卫洗地而发生这样的问题却主要集中在深圳。

在今年1月2日,深圳的1岁半的女童小颖被街面上的火碱溶液残留滑倒烧伤右腿,同样为三度烧伤。

一、“火碱”一种让深圳环卫人既爱且恨的物质

火碱,火碱又叫烧碱,学名叫氢氧化钠,属强碱,具有强烈腐蚀性。与酸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人体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都可能起严重损害。

有专家表示,用强碱洗地虽然能把地洗干净,但是会危及市民出行安全。并且这样的水经过下水道流入河道,会给城市的生态环境带来更大危害。

据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近一年的调查,在深圳的福田、光明、南山、盐田等区均存在清洁工用火碱洗地的现象。这就说明在深圳市的各个区的环卫公司在进行地面处理时大多都有使用。

深圳市城管局表示,使用火碱洗地,不符合《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时,冲洗作业需鸣报信号或放置警示牌。尽管曾多次要求叫停,但却始终屡禁不止。

这是环卫人特别钟情于“火碱”吗?

不,“火碱”不是他们的情人,他们恨它,不过却又离不开它。

这是一种扭曲的“爱”,一种被胁迫的“不得不爱”。

二、为何同样的事情总是发生在深圳?

小编碎碎念~

其实考核标准是一方面,关键还是清洁公司和清洁人员的主观意识问题。对他们来说,清洗路面有捷径,火碱洗地效果立竿见影,被罚与否也看运气,时间长了,难免有人钻空子。况且即便罚了,罚的不重,震慑力度也不够,对涉事企业来说,后续影响不大,也就不以为然。要是一经查实就列入黑名单,解除合作雇佣关系,严肃追责追偿,这些清洁公司还会这么管理不善吗?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要结合实际情况梳理更多细节,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项目委托方也可以不定期展开抽查,严查严办,让那些心存侥幸者绷紧安全环保这根弦,才能由点及面的尽量杜绝类似事件。

在深广电第一现场的“小编碎碎念”中有这样评论,说关键还是清洁公司和清洁人员的主观意识问题。对他们来说,清洗路面有捷径,火碱洗地效果立竿见影,被罚与否也看运气,时间长了,难免有人钻空子。况且即便罚了,罚的不重,震慑力度也不够,对涉事企业来说,后续影响不大,也就不以为然。

这种言论完全是有立场的,是不客观的,更是不负责任的。

合同中如果没有严苛的标准要求,环卫公司会冒着伤害市民的风险用危化品吗?

环卫工人是怎样的喜欢“立竿见影”,才会愿意拿自己的身体去冒着使用危化品的风险去作业?

难道像其他地区那样,用常规方式清扫不会“立竿见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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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碱 福田 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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