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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垃圾,海绵水环境联合体中标2.96亿砚山县村镇PPP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2 14:01:52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2020年04月22日关于污水+垃圾,海绵水环境联合体中标2.96亿砚山县村镇PPP项目的最新消息:海绵水环境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牵头方)与山东七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中标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三次招标),本项目预计投资29603.99万元。  

海绵水环境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牵头方)与山东七星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方)联合中标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三次招标),本项目预计投资29603.99万元。
  评审结果如下:  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48号)的精神与《文山州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落实《砚山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砚山县政府(下简称“政府”)决定实施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三次招标)。
  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收储运PPP项目(三次招标)实施范围包括如下:
  2、项目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1年,运营期为14年。其中,特许经营期为政府方与中选社会资本草签《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计算,运营期从各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之日起计算。
  3、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1)政府方经法定程序采购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方授权主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
  (3)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指定机构。
  项目公司将与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砚山县人民政府授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1)砚山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2)负责砚山县垃圾收储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原标题:污水+垃圾,海绵水环境联合体中标2.96亿砚山县村镇PPP项目
 
关键词: 砚山县 项目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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