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围绕“三大导向”有序开展年度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浙江省海宁市:围绕“三大导向”有序开展年度垃圾分类执法工作随着全国疫情形式的逐步缓解,各行各业生产秩序已逐步恢复正常。为巩固2019年海宁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督促全市各行
随着全国疫情形式的逐步缓解,各行各业生产秩序已逐步恢复正常。为巩固2019年海宁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督促全市各行业在复工复产的同时将垃圾分类责任义务履行到位,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三大导向”,有序开展年度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扩面提质”。
一是“放矢先有的”,精准锁定重点执法检查对象。通过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市情,通过前期的详细排摸与综合研判,有的放矢制定了《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垃圾分类执法行动方案》,将重点执法检查对象确定为餐饮服务业(宾馆、酒店、饭店等)、一般个体经营户(非餐饮)、施工单位、商场超市、商用写字楼、农贸市场、学校、居民小区等需要密切关注垃圾分类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业、区域,有效减少执法对部分行业带来的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是“亮剑促整改”,开展分类执法集中检查行动。通过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年度执法管理目录,并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垃圾分类问题提出现场整改意见,有效规范了复工复产以来各行业的垃圾分类情况,提高了分类正确率。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洲分队对南苑路、钱江东路、海昌路等地的250余家餐饮店组织专项检查50余次,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93份,并于4月2日晚组织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出动12名执法人员对前期发现问题的40家商户开展复查复检,并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垃圾混投等问题的12家餐饮商户立案查处。
三是“执法加宣传”,营造垃圾分类浓郁氛围。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派出机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开展垃圾分类集中检查执法行动的同时,联合属地城乡管理、社会事务等业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普法活动,以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有效推动各单位及居民严格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如斜桥分队结合辖区内水果店易腐垃圾(果皮、腐烂水果等)产生量较大的实际情况,联合城乡管理办进店开展分类宣传指导,为经营户发放贴有易腐垃圾标识的垃圾袋,要求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等举措,有效促进辖区经营户垃圾分类习惯养成。截止目前,共发放标识垃圾袋12套,督促签订分类承诺书5份。丁桥分队深入钱江工业园区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检查并开展宣传普法15次,对4家分类情况不理想的企业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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