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0%左右猪养殖场执行环评制度不到位
江西:80%左右猪养殖场执行环评制度不到位 去年高安“病死猪”事件后,江西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无害化处理体系与机制,实行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
去年高安“病死猪”事件后,江西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无害化处理体系与机制,实行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力利用。
根据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近日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尚未产生大面积、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
“随着畜禽规模养殖的不断发展,在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江西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说,畜禽养殖污染主要是由生猪规模养殖造成的。
1、“三区”规划文件落实不到位
“畜禽养殖业是江西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为江西农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陈日武介绍,2014年全省生猪饲养量5268.7万头、家禽饲养量6.7亿羽、牛饲养量483万头、羊饲养量161.2万只。
“生猪是江西省传统优势产业,产值占畜牧业产值六成以上。”陈日武指出,生猪饲养量大、规模化程度高,粪尿和污水排放量大。据估算,2014年全省畜禽粪污排放总量为1.27亿吨,其中生猪粪污排放量占65%以上。
有些地方政府领导重产业发展,轻环境保护,部分地方没有落实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全省除弋阳、上饶、莲花3个县外,其余9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文件,但大多停留在文件上,落实不到位。
有的地方盲目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距村庄、道路、河流较近,致使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协调不够,加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没有纳入城乡发展规划,环境治理承载压力不断加大。
“为此,各县(市、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要求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陈日武介绍,目前江西省通过环评审批的养殖场数量共1062家,占总数的12%;通过“三同时”验收的数量共280家,占总数的3%;补办环评审批的数量共363家,占总数的4%;仍有80%左右的畜禽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到位。
2、超排偷排直排现象是有发生
报告指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不足,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缓慢。据江西省环保部门调查,从目前全省情况来看,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数量仅占49.3%。此外,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县(市、区)只有27个,不到全省总数的1/3,难以形成政府、企业共同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的合力。
“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直接外排,不仅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而且给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困难。”江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由于多方面原因,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很难进入田间地头,实现农牧结合。另外,相当一部分规模养殖场的沼气得不到充分利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二次污染。
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设备投入大、维护成本高成为另一大难题。万头猪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总投资在200万元左右,如果采用工业处理模式,则投资更大,猪场污水曝氧处理成本每吨在两元以上,每天支出200元以上。“生猪养殖市场波动大,很多养殖场难以承受高额治污设施投入和维护成本。”该负责人说。
一些畜禽养殖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形同虚设,粪污不经有效处理而随意排放,超排偷排直排现象时有发生。
3、强化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今年5月至6月,江西省人大“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重点围绕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深入调研,调研中发现,畜禽养殖“三区”规划亟待落实,尤其是禁养区内仍有不少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场约2600家,限养区、可养区养殖场规模与布局不尽合理,导致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不堪重负。
与此同时,粪污处理设施简陋、处理工艺落后等问题也长期存在。江西省不少规模养猪场还未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干清粪等基本治污措施;部分已建成的沼气池、氧化塘等处理设施没有正常使用。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兴国县来溪牧业公司时常停运处理实施;余江县万谷养猪场的氧化塘围堰过低,废液污染水库;新余市不少养殖场未通过环评,粪污直排……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巨大的空间与潜力在畜禽规模养殖,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是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现江西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和任务。”调研报告指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实行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制度,把推行畜禽养殖清洁生产作为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以抓工业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的力度强化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调研报告认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巡查“三区”规划执行情况;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接收群众举报,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依法打击畜禽养殖各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环境污染事件。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对禁养区、限养区关停、搬迁、转产等企业的补助,支持对规模养殖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出台和完善发电上网、集中供气、制作有机肥等补贴或优惠类鼓励政策,积极引导养殖企业把粪污资源综合利用作为治污的一条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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