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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6+20”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9 10:06:34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关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6+20”措施的最新消息: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江西省生态环境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生态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和《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厅长徐延彬说:“这两份文件既兼顾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也衔接了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是江西生态环境系统‘作示范、勇争先’,走在全国前列的具体举措。”


据了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生态环境工作6条措施》包括全力做好医疗废物与废水收集处置、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管理、简化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手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加大技术帮扶力度、推行差异化监管等内容。


《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条措施》包括构建保护大格局、加大督阵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坚持精准治污、坚持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强化系统治理、推行“三线一单”制度、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深化环评制度改善、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清理不合理政策规定、改进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坚持约束与激励并举、规范提升环保中介服务、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执行能力等内容。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工作实际,配套出台《江西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同时,针对具体措施进行内部分工,动态跟踪、定期调度。每条措施都会落到具体处室、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头上,保证措施可实施、可追溯、可倒查,这一举措将列入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江西省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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