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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局印发新冠病毒防控环卫消杀指导方案(试行)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0-02-09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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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管局印发新冠病毒防控环卫消杀指导方案(试行)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减轻疫情危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依法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应对,群防群控。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环卫消杀工作,成立郑州市加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环卫消杀工作领导小组,市城管局局长李雪生任组长,市城管局副书记李平任执行副组长,市城管局副调研员宋长德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市容环卫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市直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容环卫管理处,宋长德副调研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环卫消杀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内容及标准

(一)持续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深入开展大扫除清洁行动,每周不少于两次,遇有大风、雨雪等特殊天气及时组织。组织相关单位在全市开展道路大洗扫、环卫设施大排查、城市家具大清洗活动。各单位要动员发动办事处、社区楼院、社会单位、沿街门店,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积存垃圾。重点加强大型商厦、公园、广场及公共场所周围和重要路段等区域环卫管理。

(二)加大环卫设施设备消杀力度

1.增加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消杀次数

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理系统;尽量减少填埋场填埋作业面,重点对场区及周边特别是作业区重点消杀,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覆盖;对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垃圾大厅、控制室、作业车辆、进出通道每天全面喷洒消毒不少于2次。

2.加强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日常管理

垃圾中转站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不少于2次,全天开放使用的中转站每天不少于3次,做到随倾倒、随消杀,运输车辆出站进场(厂)必须清洗消杀;公共厕所要保持良好通风,保洁员每天要对公厕全面清洗1次,并随时保洁;每天用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2次,全天开放公厕每天不少于3次,或采用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环卫工驿站、管理房应保持通风,内部及周边环境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

加强废弃口罩的管理,实行定点投放、设立专桶、专车运输、定点处理。疑似患有传染病人员使用的废弃口罩按医疗垃圾处理。具体措施由市垃圾分类办制订。

3.实现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城市家具定期擦洗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定时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应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消毒剂溶液消毒两次。

4.建立环卫作业车辆定期清洗制度

清扫保洁类车辆每天冲洗保证车体干净整洁,垃圾运输类车辆除每天清洗外,每次进出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必须用消毒剂溶液对车辆进行消杀,原则上未按要求消杀、车体脏污的车辆不允许进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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