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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物价局关于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8 00:51:01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关于广西物价局关于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的最新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落实国家能源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清洁化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一)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二、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电网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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