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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出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16:02:47   浏览次数:73
核心提示:关于江门市出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指引》的最新消息:2月9日,江门市出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消杀等方面规范处置要求。


2月9日,江门市出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消杀等方面规范处置要求。《指引》指出,江门将统一安排专车、专人收集和运输,并对隔离家庭生活垃圾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投放

隔离人员使用专袋放在家门口

疫情期间,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对全部生活垃圾密封消毒。《指引》指出,含厨余、其他垃圾、口罩等生活垃圾,隔离人员应将其沥干、消毒,投入垃圾专用袋,并扎紧袋口,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露,同时对垃圾专用袋进行消毒,放在家门口,待专人上门收集。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将配有专袋收集。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向居家隔离家庭配发生活垃圾收集专用袋、消毒液等物资,数量需保证至少使用14天,并指导其按要求投放垃圾。

收运

环卫专车运送至无害化处理

在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社区、物业将指派专人上门收集隔离家庭的生活垃圾,提供无接触服务,将生活垃圾投放到专门垃圾桶。

与此同时,镇(街)、社区(村)应因地制宜设置“居家隔离生活垃圾专用桶”,内设塑料袋,避免垃圾投放时与桶直接接触。

垃圾收集后,各地城管环卫部门每日将开通上、下午两趟“专列”收运。专人专车将消杀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运往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压缩站,再立即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指引》要求,收运过程要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此外,上门收运“特殊垃圾”的工作人员还需进行岗前培训。收运人员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保留测量记录。

消杀

专用收集桶消杀不少于2次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指引》对收集桶、作业车辆、垃圾中转站(压缩站)专用设施设备提出消杀要求。其中,相关工作人员需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专用收集桶进行消杀,每日消杀不少于2次。

专用作业车辆方面,每次进出中转站、压缩站、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前,城管环卫部门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杀,未按要求消杀的车辆将不允许进入。作业后,作业车辆需再进行消杀1次。

每次作业完成后,环卫部门需对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消杀。其中,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的消杀不少于2次,全天开放使用的中转站、压缩站每天不少于3次。《指引》要求,垃圾中转站(压缩站)的消杀要随倾倒、随消杀,运输车辆进出必须消杀到位。

 
关键词: 江门市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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