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不减排
生态环境部: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可不减排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介绍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
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徐必久介绍生态环境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在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方面,徐必久表示,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4.6万家重点企业按环保绩效水平进行分级、釆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在重污染预警期间,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不采取减排措施,绩效水平差的企业需加大减排力度。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引导推动企业自觉采取更高的标准来降低排放,主动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贡献,同时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自身发展。
徐必久称,生态环境部出台统筹规范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原有27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两项,同时强化计划、任务、时间、地域、人员、方式等6个统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合并涉企检查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全国所有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涵盖企业近80万家。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促进公平公正公开执法推动精准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执法监管频次,依法惩处违法者、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对能力不足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
提到地方监管,徐必久称,江苏省出台环保应急管控豁免“十一条”,首批将200家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的企业纳入豁免名单。广东省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配合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培训”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运维等开展技术培训及政策宣贯是大幅减少审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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