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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回答记者问与下一步任务规划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1-27 18: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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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垃圾分类“新规”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回答记者问与下一步任务规划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提问,就贯彻落实《条例》和下一步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进行了解读。

为贯彻条例,北京市将召开全市大会,发出动员令,公布路线图,落实责任制。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街道、乡镇、社区和每一个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社会各界齐参与。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将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和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作为当前工作主抓手和切入点,以点带面,持之以恒,促进全社会习惯养成。

三是组建工作专班。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垃圾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开展。

四是制定实施办法。围绕《条例》修正案实施,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同步编制《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减量实施办法》等四个暂行办法,指导各区、各部门和社会单位开展工作。

《行动方案》坚持法治先行、依法治废,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上率下、主体履责,突破难点、建立互信。明确了11项工作任务: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要求,规范各品类垃圾标志标识,分别制定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2.推动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强制分类。把强制分类作为重中之重,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各类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

3.推动居住小区垃圾分类。一是分类投放环节。按标准配置垃圾桶,做到标识醒目,设置合理。二是分类收集环节。厨余垃圾施行“桶换桶”、“桶车对接”方式,其他垃圾逐步推动实施,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密闭式清洁站同步开展适应性改造。三是分类运输环节。建立“绿色车队”,逐步统一车辆外观涂装,易于群众识别监督。

4.持续抓好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完善示范片区创建标准,严格执行考核验收办法,以三年为考核周期,加强日常检查,持之以恒把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到2020年底,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全面实施,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街道(乡镇)占比达到90%以上。

5.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垃圾分类。

6.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20年底,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2.34万吨/日,且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运用经济手段促进餐饮单位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理。

7.重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管理流程。搭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流程再造,确保全链条无缝衔接,并在阳光下运行。

8.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发挥垃圾分类市级财政政策撬动作用,各区参照市级政策建立面向基层的垃圾分类减量以奖代补机制,加强成本管控,促进垃圾治理投入由末端向前端转移。

9.完善垃圾分类基层治理。落实街道、社区在宣传动员群众方面的职能,发挥街巷长、小巷管家、楼门长作用,借助党员“双报到”机制,落实物业公司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第三方参与的市场机制,强化垃圾分类的督促引导和教育引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模式。

10.细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旧货交易,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倡导“净菜进城”、“光盘行动”等,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11.强化社会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攻势。成立市级宣讲团,组织居民到垃圾处理设施参观,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2020年底,各学校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