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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扬尘污染“表面治理”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1-21 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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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扬尘污染“表面治理”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11月督察组在德州市开展驻区督察发现,德州市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扬尘污染严重、部门管控乏力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11月督察组在德州市开展驻区督察发现,德州市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扬尘污染严重、部门管控乏力等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前三季度,德州市PM10平均浓度为100微克/立方米,同比反弹4.2%。2019年7—9月,齐河县连续3个月PM10平均浓度排名全市倒数第一,庆云县、夏津县、平原县、乐陵市、临邑县PM10平均浓度排名靠后。《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作战计划科技支撑报告》中明确指出,“德州市PM2.5/PM10浓度比值呈大幅下降趋势,不同于京津冀地区平均浓度比值基本持平的年变化趋势,反映出近年来德州市粗粒子污染凸显,需加强本地扬尘管控”。但督察发现,德州市陵城区、齐河县、宁津县、临邑县、夏津县等县(市、区)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PM10持续改善任务艰巨。

 

二、存在问题

 

(一)扬尘污染“表面治理”。督察组随机抽取部分县(市、区)的30余个扬尘污染点位,施工工地普遍存在土方未覆盖、开挖未采取湿法作业,道路硬化不全、渣土车运输未覆盖、冲洗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工地特别是市政道路施工、管道施工和拆迁工地,只在工地进出口附近采取了抑尘措施,工地内部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力。齐河县梦溪园、平原县西城公馆、宁津县东部新区、新河公园、庆云县环境公共设施配套再生资源综合处置中心、运河经济开发区华鲁恒升智能办公楼等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砂石料场、商砼企业数量众多,普遍存在料仓密闭不全、地面未硬化、洗车平台形同虚设、扬尘污染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乐陵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240省道施工工地临时拌和站点扬尘污染尤为严重。夏津县、临邑县部分大型停车场地面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车辆行驶时扬尘漫天。

 

庆云县环境公共设施配套再生资源综合处置中心工地

240省道施工工地临时拌和厂

弘明澜湖郡工地渣土运输抑尘措施不到位

 

(二)应急响应“只喊口号”。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明确,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停止所有施工工地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施工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督察发现,10月31日—11月4日德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陵城区嘉业商砼、宁津县部分渣土运输单位、夏津县308国道北侧无名砂场未落实停运措施;宁津县新河公园南临道路施工工地未落实停工措施,仍有挖掘、搅拌及运输作业;临邑县交通运输局下属的筑路工程处未落实停工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违规生产。

 

宁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渣土车正在作业

 

(三)部门监管“流于形式”。一是监管关键环节缺位。土方开挖、建筑拆迁是建筑工程初期以至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最为严重的环节,应是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关键期”。督察发现,齐河县、运河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仅将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纳入日常监管,对未核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建筑工地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放任自流”。二是以罚代管问题突出。相关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虽然对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了处罚,但处罚力度不足,多数按底限处罚,对后续整改情况不督促、不检查,整改销号仅以企业上报情况为准,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扬尘污染问题依旧。三是监管平台形同虚设。按照要求,相关县(市、区)建设了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和渣土运输车实时监管平台,但督察发现,监管平台建设大多成了“摆设”,联网率普遍偏低,且无专人负责监管,实际效用未能得到真正体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多数安装在工地进出口外侧,不能监控工地内部施工情况。督察组调阅渣土运输车辆运行轨迹发现,多个渣土运输单位未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法倾倒处置渣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擅自上路运输。

 

GPS显示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三、原因分析

 

(一)德州市在扬尘污染管控工作中,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相关县(市、区)政府对扬尘污染管控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研究部署不力,解决办法不多,责任落实不力。

 

(二)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缺位,没有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理念,以罚代管,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

 

(三)建筑工地、商砼企业、渣土运输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未有效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导致扬尘污染问题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