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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治太”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0-28 2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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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治太”工作取得新成效图为柳舍村一景,小桥流水,相映成趣。 苏州市人大供图 “水边芦苇青,水底鱼虾肥。湖水织出灌溉网,稻香果香绕湖飞。”这首《太湖美


图为柳舍村一景,小桥流水,相映成趣。 苏州市人大供图

“水边芦苇青,水底鱼虾肥。湖水织出灌溉网,稻香果香绕湖飞。”这首《太湖美》的民歌,人们耳熟能详。记者近日跟随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来到江苏,亲身感受到碧水荡漾、波光潋滟、芦苇摇曳、鱼翔浅底的太湖美景。

  

自2007年5月太湖蓝藻大面积暴发以来,江苏省持续科学治太,连续11年实现国务院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治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回顾十余年的治理之路,各地区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为奏响太湖美“身体力行”。

  

治理内湖有妙招,无锡提供“蠡湖经验”

  

“38公里湖岸线全线贯通,9.1平方公里水域波光潋滟”是蠡湖生态治理之后的真实写照。

  

无锡市蠡湖是太湖深入无锡的内湖。但在20世纪末,随着无锡民族工商业的兴起,蠡湖周边民营经济和农业经济快速发展,蠡湖开始被围湖造田、围湖养鱼,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一度成为太湖水污染的重灾区,水质处于劣Ⅴ类。约两米深的湖底淤泥平均厚度达到0.7米,水体自净能力大幅降低。水域面积从原来的9.5平方公里缩小到6.4平方公里。蠡湖失去了原本的风光旖旎。

  

为此,无锡市政府2002年从生态环保理念出发,坚持综合治水、科学治水,率先启动了淡水湖泊治理实践,对蠡湖先后实施了生态清淤、污水截流、退渔还湖、动力换水、生态修复、湖岸整治和环湖林带建设“六大工程”,为全国水环境治理提供“蠡湖经验”。

  

无锡市政府引进环保绞吸式挖泥机,配以先进的卫星定位系统进行生态清淤,清淤总面积达5.7平方公里,平均清淤厚度0.5米。在污水尚未截流的沿湖11条入湖河道口,建闸截污,掐断污染源。共搬迁企业47家,拆迁建筑8.1万平方米,通过退渔还湖使蠡湖水面积从6.4平方公里扩大至9.1平方公里。同时,在梅梁湖、蠡湖与梁溪河交界处建设梅梁湖泵站枢纽工程,以动制静,加快水体转换。

  

“从去年开始,蠡湖上出现了一些围栏,用部分水域来做研究。这项研究是开展国家‘水专项’中的一个课题——《滨湖城市湖泊草型生态系统的构建》。”无锡市文旅集团副总裁孙美萍介绍道。

  

2019年,基于研究课题,对蠡湖渤公岛风景区约40万平方米进行试点应用,通过植物链、生物链、沉水植物以及环湖生态林带的重建,进一步对蠡湖进行深度治理。

  

“虽然经过科学治理,太湖水质目前相对稳定,但由于水环境治理具有反复性,所以太湖治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孙美萍期待看到,蠡湖重现水清草茂,游人如织。

  

常州新康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小桥浜不再黑臭

  

在新康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角落里堆放着一袋袋肥料,工作人员正在将分拣好的垃圾投放到一台大型机器中。新康村村委书记金建新解释道:“这些肥料是农业废弃物混合畜禽粪便,通过这台机器加工而成的有机肥。”

  

这是新康村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新康村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是常州市唯一靠近太湖的村镇,村内有太滆运河一级支流小桥浜。太滆运河是常州市3条入太湖河道之一。

在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之前,村民们随意丢弃畜禽粪便和农田秸秆,在农田里大面积使用化肥,不时地往小桥浜倾倒生活污水,这使得小桥浜一度成为江苏省“最黑臭”的河道之一。

  

在常州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新康村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共实施面积1600亩,集中水稻、果园种植、水产、畜禽养殖等,利用科技和科研力量打造源头控制—资源循环利用—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功能恢复—长效运行管理为核心的区域环境治理与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集成示范体系,实现了示范区内环境污染的近零排放。

  

农田垃圾、畜禽粪便不再被村民乱丢。村民逐渐意识到,这些以前看似“不起眼”的废物都可以转化为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生活污水不再乱排放,而是通过分散式处理,把达标的水用于农田灌溉。

  

环境变好了,农业生产布局合理了,农民的笑容挂在脸上。在太湖蓝藻频发的季节,村民们还主动承担蓝藻打捞的工作。

  

常州市润土瓜蔬专业合作社社长张道衡说,农业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就要坚持走安全、绿色、生态、科学的发展之路。新康村开展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让废弃物通过循环利用变成宝,让农产品的品质得到提升,让农民的增收有了保障。

  

苏州柳舍村打造“生态补偿”新名片

  

柳舍村,是苏州市临湖镇石舍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坐落在太湖之滨。临湖而居的柳舍村,本可以借助优良的地理位置,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但一直以来,为保护太湖水环境,太湖流域的村镇发展受到限制。

  

2014年,苏州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布了《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将全市165个生态湿地村、64个水源地村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改善了太湖流域的村镇老百姓的收入来源,保护了太湖饮用水水源地。截至2017年底,苏州市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超过80亿元。

  

柳舍村的村级稳定年收入低于200万元,被列为“集体经济薄弱村”行列。自《条例》实施后,柳舍村成为生态补偿资金获益最集中的地方之一,村里每年有1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了。

  

《条例》规定,生态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行政村的个数来划定的。但是在区划改革中将很多行政村进行了合并,生态补偿的标准却没有发生变化。

  

“随着时代的进步,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朱艳等12名苏州市人大代表在2018年联名提出,“提高环太湖区域生态补偿的标准,扩大生态补偿面。”


现在,柳舍村成立了苏州石舍农房专业合作社,将村民多余的房屋纳入合作社统一管理,逐步打造以柳舍村为品牌的民宿产业集群,村民们希望来到这里的游客能够感受到“客舍青青柳色新”的意境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