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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实施立法 罚款与征信并用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10-18 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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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实施立法 罚款与征信并用据公开报道,10月14日起至11月13日,北京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个人未将垃圾分

据公开报道,10月14日起至11月13日,北京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个人未将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容器可处最高200元罚款。

截至目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中,至少有25个城市已经以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专门就“生活垃圾分类”完成并实施立法。业内人士提出,两者均属于法规范畴,但在权威性、行政处罚设置上有所不同。

上述25个城市的立法中,“四分法”渐成主流标准。而涉及惩罚性措施,除“罚款”等常规手段外,部分城市还推出与信用信息平台挂钩等“非常规措施”。专家表示,若生活垃圾分类与信用挂钩,一定是“三番五次屡教不改才进入征信系统”。此外,与征信相衔接的前提是做好垃圾分类运输、处理等基础工作。

生活垃圾总量逐年增大地方可为省级、国家位阶立法“探路”

今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生活垃圾分类作出指示,紧随其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废法修订草案也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纳入其中。

生活垃圾分类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立法的必要性已经凸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珂分析称,在过去消费水平较低情况下,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产生量有限,但如今这一问题亟需解决。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一份名为《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状况评估》的报告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大且增长迅速,从1979年的2508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1.7亿吨,而生态环境部2018年1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7年,全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近2.02亿吨,是40年前的8倍。

对于垃圾分类立法,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固体废物控制与资源化教研所所长刘建国曾指出,立法并不单纯是技术问题,还有助于推动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政策规定不具有强制力,很难推动下去。从法律上面界定,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要调整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必须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才行,否则怎么约束、如何处罚,都无从谈起。”刘建国直言。

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北京、天津、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要求2020年底前,46个重点城市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7月实施立法后,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已经凸显。据公开报道,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10月10日发布的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最新成绩单显示,今年三季度,居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已由去年年底的15%提升至80%。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指出,垃圾处理事务更多是地方性事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动立法“特别合适”。

“先在发展比较充分、法治意识比较强的地方积累经验,避免其他地方走弯路,到一定阶段后,在地方立法基础上适时推进省一级、国家级别的更高位阶立法。”周汉华说。

而针对46个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的立法进程,周珂认为,由于个体差异大,全国统一立法难度较大,因此,需要地方先行立法作为起步。

46个重点城市过半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各地立法应考虑成本

本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先后实施。

察时局了解到,2000年北京等8个城市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而在上述46个重点城市中,宁波和邯郸正在其中。

经梳理,46个重点城市中已有至少25个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其中,16个城市为地方人大通过地方性法规,9个城市目前实行的是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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