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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9年度第二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4 10:10:03   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2019年10月14日关于上海市2019年度第二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公告的最新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等规定,我局即日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等规定,我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具制造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管理名录》明确排污许可证核发实施期限为“2019年”的行业相关排污单位,包括:畜禽养殖、方便食品和其他食品制造、酒和饮料制造、制鞋、聚氯乙烯、人造板制造、家具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火电、水处理、环境治理等行业;以及含有锅炉、电镀等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详见《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mee.gov.cn/gkml/hbb/bl/201708/t20170803_419132.htm)。
  《管理名录》修订后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时限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申领时限
  上述申领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应于今年10月31日前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2020年1月1日起,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鼓励提前提交申请,确保按期持证排污。
  三、核发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内排污单位以及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等市级监管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其余排污单位由各区生态环境局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保税区管理局”)负责核发和管理。
  四、申领程序
  相关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管理名录》《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本市2019年度第二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注册、填报并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具有核发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相关技术规范可在上述信息平台的“法规标准”栏目中查阅。
  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受理窗口地址:三江路55号,咨询电话:22061507;各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可在上海环境网站(http://sthj.sh.gov.cn)查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上海市2019年第二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业范围  1、畜禽养殖: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行业代码031、032。
  2、方便食品和其他食品制造: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从事有提炼工艺的方便食品制造排污单位,行业代码143;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从事食品及添加剂制造(不含单纯混合和分装)排污单位,行业代码149。
  3、酒和饮料制造:从事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制造,以及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151;从事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152。
  4、制鞋:使用溶剂型或处理剂的制鞋工业排污单位,行业代码202。
  5、人造板制造:从事人造板制造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202。
  6、家具制造:从事有电镀、喷漆、化学处理工艺,或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211、212。
  7、聚氯乙烯制造:从事聚氯乙烯生产的排污单位。
  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从事电子玻璃、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刷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等制造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391、397、398、399。
  9、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以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以获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421、422。
  10、火电: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电排污单位,行业代码441。
  11、环境治理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排污单位,行业代码772。
  12、锅炉:除电锅炉外,有蒸汽和热水锅炉的排污单位。
  13、电镀设施: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排污单位。
  注:《管理名录》(2017年版)详见生态环境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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