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润秋: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
黄润秋: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29日下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举办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
29日下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举办第四场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黄润秋表示,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就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载入宪法。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法》。由此,我们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黄润秋表示,目前我们已经基本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龙头,覆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安全等这样一些主要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这几年,我们先后制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核安全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等9部生态环境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生态环境领域的主要法律都经过了一轮修订,过去没有的,我们也填补了空白,进行了新的制定。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我们引入了按日连续罚款、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公益诉讼等措施,这被舆论评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2018年全国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2014年只有8.3万件,两相比较,增加了124%;罚款总数2018年已经达到152.8亿元,2014年只有31.7亿元,增加的比例是382%,这个比例还是相当可观的。”黄润秋说。
黄润秋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积极的措施,以整合体系、填补空白为重点,推动加快构建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有法可依。目前正向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立法机关抓紧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排污许可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大力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的法治建设,包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方面的立法,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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