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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之中外比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7 21:56:30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关于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之中外比较的最新消息:摘要:包装废弃引起的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包装法。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包装立法上显得还很薄弱。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制度、管理方式、回收渠道


摘要:包装废弃引起的资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包装法。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包装立法上显得还很薄弱。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制度、管理方式、回收渠道、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德、日、美、中四国进行比较,可以找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差距,为我国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提供思路。 关键词: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比较 一、国外立法 (一)德国立法 说到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不得不首先介绍德国。德国循环经济立法走在世界前列,而其循环经济立法就是首先从包装领域开始的。20世纪70年代德国为了解决废弃包装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制。经过30多年的发展,德国的包装物循环利用立法已经基本能够满足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 1994年《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充分体现了物质闭合循环和环境相容结合的指导思想。根据该指导思想,废物管理的首选手段是避免废物的产生;其次才是回收利用(包括物质回收和热量回收);最后,对目前技术条件无法回收的废物,则必须以与环境相容的方式处理。根据指导思想,德国在《防止和再生利用包装废物条例》中确立了包装管理的基本原则——“3R1D”原则,即包装材料减量投入(Reduce),包装材料再利用(Reuse),包装材料可循环(Recycle),废弃包装易分解(Degradable)。为了贯彻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德国包装立法制定了大量具体制度和措施,大致可归为以下三类:第一,标准控制。根据包装法规,包装的体积和重量应尽量减量化,达到保障商品安全和卫生的最低要求即可。包装容器内空位不得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容器内商品之间的间隙应在1厘米以下,商品与包装内壁的间隙在5厘米以下;包装成本一般应在总成本的15%以下。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减少废物的产生。第二,经济措施。在德国,居民要按重量缴纳垃圾处理费。据统计,德国一个四口之家,每年平均要缴纳600~700马克的垃圾处理费,占家庭收入的0.5%。消费者为了避免缴纳垃圾处理费,会主动选择无包装或包装较少的商品,而消费者的选择又直接决定了生产者的生产方向—包装减量化。第三,责任划分。责任规定是德国包装立法的核心。德国立法明确规定各主体在包装物循环利用中的责任,其中生产者延伸责任成为包装立法的创新点和亮点。生产者延伸责任要求生产者对包装整个生命周期负责,不仅承担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减量投入、环境无(低)污染责任,还要负责包装的回收再利用。1998年在修订《防止和再生利用包装废物条例》中将回收目标进一步提高为:玻璃75%、纸或纸板70%、塑料60%、铝质包装材料60%,比原定目标均提高了5%~10%。为了顺利完善回收任务,德国创建了独具特色的双轨回收系统(DSD)和绿点标志。DSD系统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德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从1991年德国DSD体系运转以来,到2000年已有4300万吨的包装材料得到了回收利用,人均包装材料消耗量由97.4公斤降到82公斤,降低了3.4%。此外,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如啤酒瓶,不使用绿点标志,而采用包装押金制。 (二)日本立法 日本是一个典型的资源贫瘠国,资源循环利用对日本来说显得更为重要。为了提高资源利用率,日本于1991年修订了《废物管理法》,并制定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积极推动玻璃瓶、铝铁罐、废纸等资源的回收,为资源回收利用迈出了第一步。1993年实施的《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使97%的啤酒瓶和81%的米酒瓶得到回收。1994年又制定了综合性法律——《资源回收再生法》。但是随着包装产业的发展,原有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并于1997年由厚生省与通产省联合拟订颁布了《产品包装分类回收法》,强制生产商对其生产的包装进行回收。2000年通过的《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明确了生产者的延伸责任。此外,为了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通户省公布了一套有关包装的建议,内容涉及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废弃物减少、鼓励循环再造、包装标准等方面。 日本包装立法集中体现了“三个要素和一个目标”,即减少包装废弃物、旧包装再利用、资源再利用以及最终实现建立循环型社会的目标。《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提出建立“循环型社会”,并将经济活动划分为:生产、消费、处理阶段,规定各阶段优先处理顺序为:抑制废弃物产生——再利用——热资源回收——能量利用——安全处理;明确规定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国民的义务和责任,鼓励每个人为建立循环社会做出努力,特别强调企业和公众作为“垃圾生产者”的责任,规定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和产品使用后的废弃物处理责任。 «上一页 1 2 … 3 4 5 … 6 7 下一页»

 
关键词: 立法原则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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