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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9 21: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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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古树名木是我国的活文物,比一般的观赏树木价值高,为一般树木所不可比拟的。但由于树龄大、树体生长势逐渐衰弱、根生长力减退、死枝数目增多、抗逆性差、极易遭受

古树名木是我国的活文物,比一般的观赏树木价值高,为一般树木所不可比拟的。但由于树龄大、树体生长势逐渐衰弱、根生长力减退、死枝数目增多、抗逆性差、极易遭受不良因素的影响,或遭受人为破坏直至死亡,导致古树名木数量急剧减少。为此,对古树名木的工作要认真细致,为古树名木创造良好的生长。

1 保护古树名木的措施

1.1 保护生态环境 古树一般在某一环境生活了千百年,适应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不要随便搬迁,也不应在古树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垃圾、污水等。

1.2 抵御自然灾害 古树一般树身高大,雷雨时极易遭雷击,因此,在较高大的古树上要安装避雷针,以免雷电击伤树木。对树木空朽、树冠生长不均衡、有偏重现象的树木,应在树干一定部位撑三角架进行保护。此外,应定期检查树木的生长情况,及时截去枯枝,保持树冠的完整性。

1.3 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 由于古树名木分布广泛、树种多,光靠业务部门的保护和管理是不够的,应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观赏和价值,提高公众爱护、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依靠全的力量对古树名木进行监管和保护。提高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保护权,使保护古树、珍爱绿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1.4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古树名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规和文件规定,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有关古树名木的规章制度。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使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1.5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各级应当把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吸纳民间和社会公众资金,作为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费用。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和资助古树名木的养护以及开展冠名保护等活动。

1.6 普查建档 管理部门要查清当地的古树名木,实行编号挂牌,时时对号巡查古树名木的有关情况。

1.7 设立栅栏 为了防止人为撞伤和刻伤树皮,保持土壤的疏松透气性,在古树周围应设立栅栏隔离游人,避免践踏,同时在古树周围一定范围内不得铺水泥路面。

2 古树名木的复壮措施

2.1 去枯弱枝、促发新壮枝 对萌芽力和成枝力强的树种,当树冠外围枝条衰弱枯梢时,用回缩修剪截去枯弱枝更新,修剪后应加强肥水,以促发新壮枝,形成茂盛的树冠。对于萌蘖能力强的树种,当树木地上部分死亡后,根颈处仍能萌发健壮的根蘖枝时,可对死亡或濒临死亡而无法抢救的古树干截除,由根蘖枝进行更新。

2.2 桥接 对树势衰弱的古树,可采用桥接法使之恢复生机。具体做法:在需桥接的古树周围均匀种植2~3株同种幼树,幼树生长旺盛后,将幼树枝条桥接在古树树干上,即将树干一定高度处皮部切开,将幼树枝削成楔形插入古树皮部,用绳子扎紧,愈合后,由于幼树根系的吸收作用强,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古树体内的水分和养分状况,对恢复古树的长势有较好的效果。

2.3 松土、培土 在生长季节进行多次中耕松土,冬季进行深翻,施有机肥料,以改善土壤的结构及透气性。即对树冠投影范围内进行40 cm以上的中耕松土,不能深耕的,通过松土结合客土(可用沙土、腐叶土、大粪、锯末等和少量化肥均匀混合)覆盖保护根系。对树木根基水土流失地域用种植土填埋,厚度40 cm以上,以树根全部埋入土中为准,填土范围一般不少于树冠投影面积,并在四周建挡土墙。同时用活力素或生根粉配水浇根部,加快新根系萌发和生长。

2.4 加强肥水管理 由于古树年老,生长势弱,根系吸收能力差,故施肥时不能施大肥、浓肥;同时应开设盲沟排除积水,以保持土壤中有适当的空气含量。或在树冠投影范围的缓坡地带挖水平沟,筑成截留雨水的土坝,遇天旱要进行人工担水入沟,以满足古树名木对水分的需要。

2.5 病虫害防治 古树因树势衰弱,抗逆能力差,常易遭受病虫的侵害,一旦发现要及时防治。

2.6 补洞、治伤 衰老的古树加上人为的损伤,病菌的侵袭,使木质部腐烂蛀空,造成大小不等的树洞,对树木生长影响很大,因此要及时填补。填补时先刮去腐烂的木质,用硫酸铜或硫磺粉消毒,然后在空洞内壁涂水柏油防腐剂,为了恢复和提高观赏价值,表面用1∶2的水泥、黄沙加色粉面,按树木皮色、皮纹进行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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