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垃圾分类政策解读
垃圾分类,是涉及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
目前,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是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等;湿垃圾是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即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废料、剩菜剩饭等;干垃圾是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垃圾分类后将针对不同类别垃圾进行单独处理,将垃圾处置污染将至最低,提高垃圾处置效率,与现有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相比更加高效细化,通过分类处理增加资源回收能够减少填埋垃圾量,同时弥补垃圾产量增长与处理产能之间缺口。
针对四类垃圾的产能建设均已开展,包括:处置干垃圾的垃圾焚烧;处置有害垃圾的危险废物处理;针对湿垃圾的餐余垃圾处理;针对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分类及家电拆解等。
2019年6月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含2个重要节点:
1.到2020年,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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