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的要求
浅谈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的要求一、产地环境要求1、产地要求一是养殖地应是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水(地)域。二是养殖区域内及上风向、灌
一、产地环境要求
1、产地要求
一是养殖地应是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水(地)域。
二是养殖区域内及上风向、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三废”、农业废弃物、医疗机构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
2、水质要求
不得使养殖水体带有异色、异臭、异味,大肠杆菌、重金属、有机农药、石油类等有毒、有害物质。水质要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和《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要求。
二、水产品种的选择
1、种子要求
水产种苗的生产及引进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水产种苗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做到用于繁殖的亲本是原种,放养的鱼种是良种,经过检疫的品种。
2、适合我地养殖的名优品种有:
(1)长吻鮠(江团),适宜流水池塘和江河网箱养殖;现在市场价格30-35元/公斤;
(2)中华倒刺鲃(青波),适宜流水池塘和江河网箱养殖,现在市场价格30-35/公斤;
(3)斑点叉尾鮰(潜鱼),适宜静水池塘、流水池塘和江河网箱养殖,现在市场价格1215元/公斤;
(4)鲫鱼(包括异育银鲫、彭泽鲫、湘云鲫等),适宜静水池塘、流水池塘和江河网箱养殖,现在市场价格10-11元/公斤;
(5)鳜鱼、加洲鲈、乌鱼等肉食性鱼类,鳜鱼、加洲鲈适宜单养,乌鱼既可单养、也可混养。
(6)黄腊丁,适宜池塘、流水池塘和网箱养殖。
(7)南美北对虾、淡水龙虾、青虾和中华绒毛蟹。
三、渔用饲料
1、配合饲料
(1)原料要求
●要符合各类原料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受潮、发霉、生虫、腐败变质及受到石油、农药、有害金属等污染的原料。
●皮革粉应经过脱铬、脱毒处理。
●大豆原料应经过破坏蛋白酶抑制因子的处理。
●鱼粉的质量应符合SC/3501的规定。
●鱼油的质量应符合SC/T3052中二级精制鱼油的要求。
●使用的药物添加剂种类及用理应符合《渔用药使用准则》(NY5071-2001)、《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的规定。
(2)安全指标
各种重金属、药物、病菌应小于国家控制指标。
2、青绿饲料
如果是采集野生青草,应采集未被污染的土壤上生长的青草;若是人工种植,则应种植在无公害污染的区域。
3、投饵技术
应坚持“四定”投饵,即定质量、定数量、定时间、定位置。
●定质量:就是要根据鱼类的营养需求搭配饲料的营养成份,做到营养平衡,提高饲料报酬率。
●定数量:就是根据鱼类的生长情况调整投饵量。渔用配合饲料,可以采用投饵机抛投、人工撒投、投饵量应根据鱼的体重和水温确定投饵率计算,一般投喂鱼体重的2%-10%。鱼体规格小,投饵率要高;水温(在鱼的适温范围内)高,要多投喂,以鱼吃七、八成饱为准。日投饵3-4次,具体每天投喂量根据鱼的大小、天气、水温、吃食情况而定。青绿饲料,以投喂后2小时吃完为宜。
●定时间:就是要按时投喂,天天投喂,不能饱一顿、饿一顿。上午8-9时、下午2-3时、傍晚7-8时。
●定位置:就是要在同一位置投喂。
四、渔用肥料
应坚持施用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原则,严禁使用被污染源污染的肥料,施用时以量少次多为宜。
五、渔用药物
1、渔用药物匣用的基本原则
●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严禁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及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对症用药,防止乱用、滥用药物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力口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严禁使用对水域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菌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人工用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食用鱼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
2、常用药物介绍
(1)漂白粉。用于清塘、改善池塘环境,防治细菌性皮肤病、烂鳃病、出血病。带水清塘:20mg/L;干法清塘:10-12kg;全池泼洒:1-1.5mg/L。休药期≥5天。注意勿用金属容器盛装;勿与酸、铵盐、生石灰混用。
(2)强氯精(包括二氯异氰酸钠和三氯异氰尿酸)。用于预防和防治细菌性皮肤溃疡病、烂鳃病、出血病。全池泼洒:0.3-0.6mg/L。休药期≥10天。注意勿用金属容器盛装。针对不同的鱼类和水体的pH值,其用量应适当增减。
(3)二氧化氯。防治细菌性皮肤病、烂鳃病、出血病。浸浴20-40mg/L,5-10分钟;全池泼洒0.1-0.2mg/L,严重时0.3-0.6mg/L。休药期≥10天。注意勿用金属容器盛装;勿与其它消毒剂混用。
(4)高锰酸钾。用于杀锚头鳋。浸浴10-20mg/L,15-30分钟;全池泼洒4-7mg/L。休药期无要求。注意水中有机物含量高时药效降低,不宜在强烈阳光下使用。
(5)大蒜。用于治疗细菌性肠炎。拌饵投喂l0-30g/kg体重,连用4-6天。休药期无要求。
(6)大黄、黄芩、黄柏合剂。用于防治细菌性肠炎病.烂鳃病。全池泼洒2.5-4mg/L;拌饵投喂5-10g/kg体重,连用4-6天。休药期无要求。注意三者比例为5:2:3。
(7)五倍子。用于防治细菌性烂鳃病、赤皮病、白皮病、出血病。全池泼洒2-4mg/L。休药期无要求。
(8)土霉素。用于治疗细菌性肠炎病、弧菌病。拌饵投喂50-80mg/kg体重,连用4-6天。休药期鳗鲡≥30天,鲶鱼≥21天。注意勿与铝、镁离子及卤素、碳酸氢钠、凝胶合用。
(9)噁喹酸。用于治疗细菌性肠炎病、赤皮病。拌饵投喂10-30mg/kg体重,连用5-7天。休药期鳗鲡≥25天,鲤鱼、香鱼≥21天,其它鱼类≥16天。注意用药量视不同的鱼病有所增减。
(10)磺胺嘧啶用于治疗鲤科鱼类的赤皮病、肠炎病。拌饵投喂100mg/kg体重,连用5天。休药期无要求。注意与甲氧苄氨嘧啶(TMP)同用,可以产生增效作用;第一天药量加倍。
(11)磺胺甲噁唑。用于治疗鲤科鱼类的肠炎病。拌饵投喂100mg/kg体重,连用5-7天。休药期≥30天。注意与甲氧苄氨嘧啶(TMP)同用,可以产生增效作用,第一天药量加倍,不能与酸性药物同用。
(12)磺胺间甲氧嘧啶。用于治疗鲤科鱼类的竖鳞病、赤皮病和弧菌病。拌饵投喂50-100mg/kg,连用4-6天。休药期鳗鲡≥30天。注意与甲氧苄氨嘧啶(TMP)同用,可以产生增效作用,第一天药量加倍。
(14)聚维酮碘(有效碘1%)。用于防治细菌性烂鳃病、弧菌病、鳗鲡红头病;预防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胰腺坏死病、病毒性出血败血病等病毒病。全池泼洒:幼鱼0.2-0.5mg/L,成鱼1-2mg/L,鳗鲡2-4mg/L;浸浴:鱼种30mg/L,15-20分钟;鱼卵30-50mg/L,5-15分钟。
3、禁用渔药
地虫硫磷(别名大风雷),六六六,林丹,毒杀芬,滴滴滴,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甲脒,氟氯氰菊酯,氟氯戊菊酯,五氯酚钠,孔雀石绿,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那斯,氯霉素,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环丙沙星,阿伏帕星,喹乙醇,速达肥,己烯雌酚,甲基睾丸酮。共3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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