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衡正确检测方法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19-09-19 1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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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衡正确检测方法如前所述,汽车衡承载器常规设计时其刚度应在1/600以上。但是,刚度1/300的承载器也能通过计量性能检测的实际情况,就说明规程存在漏洞,或是我们目前所执行的方法
如前所述,汽车衡承载器常规设计时其刚度应在1/600以上。但是,刚度1/300的承载器也能通过计量性能检测的实际情况,就说明规程存在漏洞,或是我们目前所执行的方法不当。
规程中讲:对于称量滚动载荷的衡器,应在承载器的不同位置上施加标准质量滚动载荷,其载荷约等于通常重且集中的滚动载荷,但应不大于大秤量与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0.8。
试想,如果汽车衡按此条规定进行检测,承载器刚度低的产品必定难逃不合格的命运。即是,按交通部2号令中的车辆大的额定载荷标准,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质量为22t的载重加载,对于刚度低于1/600的承载器,当载荷加在两对支撑点之间时,其计量准确度也是很难保证的。
几种检测方法比较
在这部分内我想将检测方法分为两块,一块是在规程中被认可的,一块是我们这次需要探讨的。
1.符合法规的方法
根据计量法,在计量检定规程中被认可的检测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标准砝码法
标准砝码法即是使用砝码检测被检衡器的全部计量性能,所使用砝码的误差必须是被检衡器相应秤量值大允许误差的1/3。但是对于被检定衡器,在检定时必须测试大秤量的称量准确度,而在后续检定时称量测试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果不测试至大秤量,至少测试至2/3大秤量。这样对于大型衡器来讲就需几十吨,甚至上百吨的标准砝码,如前所述目前各地计量监督部门根本没有如此多的标准砝码,其只好采用替代法,或只检测到前面的部分量程。
(2)标准砝码的替代
当被检衡器大秤量大于1t时,没有足够多的标准砝码检测衡器全部计量性能时,允许使用其他恒定载荷替代标准砝码,其前提是至少具备1t标准砝码,或者是大秤量50%的标准砝码,两者中应取其大者。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标准砝码的数量可以减少,而不是大秤量的50%。
若衡器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3e,可减少至大秤量的35%;
若衡器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2e,可减少至大秤量的20%;
重复性误差是将约为大秤量50%的载荷,在承载器上施加三次来确定的。
如前所述,采用大秤量的35%的标准砝码需要替代两次,采用大秤量的20%的标准砝码需要替代四次。在目前一百吨、八十吨大型衡器如此普及的情况下,即是使用35%的标准砝码替代两次,也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大的人力物力。更何况随着测试时间的加长,会将一些无关的误差带到称量误差中来。再则,根据以上规定,当只有十吨以下标准砝码的县级计量管理部门,在检测五十吨以上衡器时也无法采用此方法。
(3)集成式检测方法
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所制定的R61《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R107《非连续累计式自动衡器》和R13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三个国际建议中分别都提到了一种检测方法,即“集成检定法”。这种方法是使用被测衡器的自有装置确定被称物品质量的约定真值,主要用于检测被测衡器的动态称量准确度指标。
使用这种检测方法的前提,一是要求被测衡器的静态称量准确度必须达到一定指标,并且要有一定的软件和硬件条件来保证检测过程正常运行。二是集成式检测方法是针对自动衡器使用的。
2.需要进行探讨的方法
鉴于目前我国在检测大型压电陶瓷装置和电液伺服控制装置。但是使用这两种控制装置的叠加检测系统造价比较高,推广使用比较困难,建议研制普及型的产品。
(2)计算法
①理论基础:
计算法的理论基础是:
输出信号=供桥电压×称重传感器灵敏度×(载荷当量值/称重传感器数量×称重传感器大秤量)
②方法步骤:
a首先,检测出空载状态时的输出信号值;
b其次,加1/10大秤量标准砝码,并检测出此时的输出信号值;
c然后,再连续加两个1/10大秤量标准砝码,检测出此时的输出信号值,并比较其线性;
d如果有条件,可再加一定量值的标准砝码,测出其输出信号值,且与前线性进行比较。
③相关影响量:
a供桥电压的偏差值修正;
b称重传感器灵敏度偏差值修正。
④基本条件:
采用计算法的前提条件是生产地位必须提供以下基本器件的相关参数:
a称重传感器准确度是多少;
b称重显示控制器线性指标是多少;
c承载器设计刚度的计算数据;
d衡器基础的承载力要足够。
也可以讲,计算法是一种综合控制法,我们可以根据制造单位所提供的承载器计算参数,将有限的标准砝码集中放置于承载器的局部位置,用百分表或钢尺测量出承载器的变形量,来核对制造单位所提供的计算参数,这样检测者不但得到该称量值的计量误差,也同时得到该衡的承载能力指标。
(3)工厂检测法
有些朋友认为数字式衡器可以在出厂前将有关参数设置进称重显示器和数字式传感器中,产品到使用现场就没有必要测试了。这种方法对于允许误差大的产品,可能是可行的。但由于受到产品结构和现场安装条件的限制,可能测试结果会超出大允许误差,不易推行。
①称重传感器安装位置有偏差,各只称重传感器的承受载荷有不同变化;
②承载器设计结构与实际有出入;
③加工工艺控制有问题,承载器结构形变大小不一;
④基础高度不一致;
⑤基础施工工艺控制有问题等。
3.几种检测方法的比较
为了方便的比较各种检测方法,特从它们的适用范围、使用效果、使用成本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项目标准砝码法替代法集成式检测法叠加法计算法
使用范围适用于小量程的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衡器适用于自动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专用衡器
使用效果量值传递可靠量值传递可靠但检测时间较长,使一些误差产生叠加对于量程大的自动衡器来讲,检测时省时省力量值传递可靠,检测时省时省力能满足专用衡器的计量性能检测且省时省力
使用成本高中中低低
四、今后的工作
1.立法问题
今后我们需要做的首要工作是立法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在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中针对检定标准器的问题,列出三条内容,一是砝码、二是辅助检定装置、三是标准砝码的替代。其中3.7.2辅助检定装置中规定:如果衡器配备辅助检定装置,或以单独的辅助装置检定时,则该装置的大允许误差应为所检载荷大允许误差的1/3。
而这个内容在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中是没有的,这也就是我们要求立法的依据。“辅助检定装置”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这在国际建议中没有讲,但其讲:该装置的大允许误差应为所检载荷大允许误差的1/3。那么,我们前面所讲的几种方法是否可行,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呢?这就应在立法前对这些方法进行测试筛选。
2.数据测试
建议在修订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之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几种采用辅助检定装置检测的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对行之有效的方法定出鉴定大纲,然后再组织人员进行较大范围的测试,在对此数据进行分析后再交有关技术委员会研究。
以上是个人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在此写出来与同行交流的目的是为了抛砖引玉,大家集思广益,使大型衡器的检测工作简单、可靠且准确。
规程中讲:对于称量滚动载荷的衡器,应在承载器的不同位置上施加标准质量滚动载荷,其载荷约等于通常重且集中的滚动载荷,但应不大于大秤量与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0.8。
试想,如果汽车衡按此条规定进行检测,承载器刚度低的产品必定难逃不合格的命运。即是,按交通部2号令中的车辆大的额定载荷标准,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质量为22t的载重加载,对于刚度低于1/600的承载器,当载荷加在两对支撑点之间时,其计量准确度也是很难保证的。
几种检测方法比较
在这部分内我想将检测方法分为两块,一块是在规程中被认可的,一块是我们这次需要探讨的。
1.符合法规的方法
根据计量法,在计量检定规程中被认可的检测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标准砝码法
标准砝码法即是使用砝码检测被检衡器的全部计量性能,所使用砝码的误差必须是被检衡器相应秤量值大允许误差的1/3。但是对于被检定衡器,在检定时必须测试大秤量的称量准确度,而在后续检定时称量测试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如果不测试至大秤量,至少测试至2/3大秤量。这样对于大型衡器来讲就需几十吨,甚至上百吨的标准砝码,如前所述目前各地计量监督部门根本没有如此多的标准砝码,其只好采用替代法,或只检测到前面的部分量程。
(2)标准砝码的替代
当被检衡器大秤量大于1t时,没有足够多的标准砝码检测衡器全部计量性能时,允许使用其他恒定载荷替代标准砝码,其前提是至少具备1t标准砝码,或者是大秤量50%的标准砝码,两者中应取其大者。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标准砝码的数量可以减少,而不是大秤量的50%。
若衡器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3e,可减少至大秤量的35%;
若衡器的重复性误差不大于0.2e,可减少至大秤量的20%;
重复性误差是将约为大秤量50%的载荷,在承载器上施加三次来确定的。
如前所述,采用大秤量的35%的标准砝码需要替代两次,采用大秤量的20%的标准砝码需要替代四次。在目前一百吨、八十吨大型衡器如此普及的情况下,即是使用35%的标准砝码替代两次,也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较大的人力物力。更何况随着测试时间的加长,会将一些无关的误差带到称量误差中来。再则,根据以上规定,当只有十吨以下标准砝码的县级计量管理部门,在检测五十吨以上衡器时也无法采用此方法。
(3)集成式检测方法
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所制定的R61《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R107《非连续累计式自动衡器》和R134《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三个国际建议中分别都提到了一种检测方法,即“集成检定法”。这种方法是使用被测衡器的自有装置确定被称物品质量的约定真值,主要用于检测被测衡器的动态称量准确度指标。
使用这种检测方法的前提,一是要求被测衡器的静态称量准确度必须达到一定指标,并且要有一定的软件和硬件条件来保证检测过程正常运行。二是集成式检测方法是针对自动衡器使用的。
2.需要进行探讨的方法
鉴于目前我国在检测大型压电陶瓷装置和电液伺服控制装置。但是使用这两种控制装置的叠加检测系统造价比较高,推广使用比较困难,建议研制普及型的产品。
(2)计算法
①理论基础:
计算法的理论基础是:
输出信号=供桥电压×称重传感器灵敏度×(载荷当量值/称重传感器数量×称重传感器大秤量)
②方法步骤:
a首先,检测出空载状态时的输出信号值;
b其次,加1/10大秤量标准砝码,并检测出此时的输出信号值;
c然后,再连续加两个1/10大秤量标准砝码,检测出此时的输出信号值,并比较其线性;
d如果有条件,可再加一定量值的标准砝码,测出其输出信号值,且与前线性进行比较。
③相关影响量:
a供桥电压的偏差值修正;
b称重传感器灵敏度偏差值修正。
④基本条件:
采用计算法的前提条件是生产地位必须提供以下基本器件的相关参数:
a称重传感器准确度是多少;
b称重显示控制器线性指标是多少;
c承载器设计刚度的计算数据;
d衡器基础的承载力要足够。
也可以讲,计算法是一种综合控制法,我们可以根据制造单位所提供的承载器计算参数,将有限的标准砝码集中放置于承载器的局部位置,用百分表或钢尺测量出承载器的变形量,来核对制造单位所提供的计算参数,这样检测者不但得到该称量值的计量误差,也同时得到该衡的承载能力指标。
(3)工厂检测法
有些朋友认为数字式衡器可以在出厂前将有关参数设置进称重显示器和数字式传感器中,产品到使用现场就没有必要测试了。这种方法对于允许误差大的产品,可能是可行的。但由于受到产品结构和现场安装条件的限制,可能测试结果会超出大允许误差,不易推行。
①称重传感器安装位置有偏差,各只称重传感器的承受载荷有不同变化;
②承载器设计结构与实际有出入;
③加工工艺控制有问题,承载器结构形变大小不一;
④基础高度不一致;
⑤基础施工工艺控制有问题等。
3.几种检测方法的比较
为了方便的比较各种检测方法,特从它们的适用范围、使用效果、使用成本几个方面进行比较。
项目标准砝码法替代法集成式检测法叠加法计算法
使用范围适用于小量程的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衡器适用于自动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衡器适用于大量程的专用衡器
使用效果量值传递可靠量值传递可靠但检测时间较长,使一些误差产生叠加对于量程大的自动衡器来讲,检测时省时省力量值传递可靠,检测时省时省力能满足专用衡器的计量性能检测且省时省力
使用成本高中中低低
四、今后的工作
1.立法问题
今后我们需要做的首要工作是立法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在R76《非自动衡器》国际建议中针对检定标准器的问题,列出三条内容,一是砝码、二是辅助检定装置、三是标准砝码的替代。其中3.7.2辅助检定装置中规定:如果衡器配备辅助检定装置,或以单独的辅助装置检定时,则该装置的大允许误差应为所检载荷大允许误差的1/3。
而这个内容在JJG555-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中是没有的,这也就是我们要求立法的依据。“辅助检定装置”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这在国际建议中没有讲,但其讲:该装置的大允许误差应为所检载荷大允许误差的1/3。那么,我们前面所讲的几种方法是否可行,是否还有其他方法呢?这就应在立法前对这些方法进行测试筛选。
2.数据测试
建议在修订产品标准和检定规程之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几种采用辅助检定装置检测的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对行之有效的方法定出鉴定大纲,然后再组织人员进行较大范围的测试,在对此数据进行分析后再交有关技术委员会研究。
以上是个人一点不成熟的想法,在此写出来与同行交流的目的是为了抛砖引玉,大家集思广益,使大型衡器的检测工作简单、可靠且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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