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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佛山查获一废旧电子产品非法收集窝点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4-08-30 11: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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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关于重拳出击!佛山查获一废旧电子产品非法收集窝点的最新消息:案件详情2024年7月期间,里水镇生态环境部门接群众举报,在大冲社区某厂房内存在一废旧电子产品非法收集窝点。接报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立即响应,联合里水镇安排执法人员连夜蹲点

案件详情

2024年7月期间,里水镇生态环境部门接群众举报,在大冲社区某厂房内存在一废旧电子产品非法收集窝点。接报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立即响应,联合里水镇安排执法人员连夜蹲点,借助无人机高空拍摄等手段,精准确认窝点位置及其生产规律。

7月23日,经区镇生态环境部门严密部署,出动执法人员11名对该废旧电子产品拆解窝点进行突击查处。经核查,该窝点主要从事废旧电源拆解,厂房内堆放有大量从废旧电源拆解后的废电路板。现场检查期间企业未能提供其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资格的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调查,查封扣押厂房内废电路板5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了转移暂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处理结果

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5-49)。

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电路板的收集处理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将面临高额处罚,如存在涉嫌环境犯罪的情况,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希望广大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引以为戒,守法经营,不要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从事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原标题:重拳出击!佛山查获一废旧电子产品非法收集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