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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蓝碳司法”交易在苍南签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01 10:04:00   浏览次数:27
核心提示:2023年12月01日关于浙江首例“蓝碳司法”交易在苍南签约的最新消息:【讯】“蓝碳+司法”是一种什么模式?近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相关负责人与碳汇购买方黄某、虞某在沿浦镇村委会签订碳汇认购协议。此前,黄某、虞某由于非法捕


“蓝碳+司法”是一种什么模式?近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相关负责人与碳汇购买方黄某、虞某在沿浦镇村委会签订碳汇认购协议。

此前,黄某、虞某由于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抓获,经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调解后,自愿以认购碳汇的形式履行生态修复补偿责任。该起认购系浙江省首例“蓝碳司法”交易。

蓝碳是指利用海洋系统吸收、固定或者存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蓝碳+司法”模式让涉案当事人通过认购碳汇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引入更多生态修复金建设生态修复工程,而不是简单让涉案当事人一罚了之。

据了解,苍南县沿浦湾具备丰富的蓝碳储量。根据上一轮测算,沿浦湾红树林生态系统碳储量约9000吨,渔业碳储量26000吨,目前市场交易价约80元/吨—100元/吨。此次黄某、虞某购买了价值4833.6元、合计241.68吨的海水养殖碳汇,用作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造成生态环境损失的生态修复补偿。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缪爱萍告诉记者:“环境资源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惩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最优解决方式不是一罚了之,而是要尽可能修复生态环境。”她表示,下一步,检察院会继续积极探索“生态司法+蓝碳修复”模式,充分运用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在综合考虑沿浦湾生态海湾底色、固碳增汇能力、绿色能源及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优势后,我们和检察院联合开展推进蓝碳司法,进一步深化沿浦湾蓝碳的应用场景。”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局长刘旭东表示,认购蓝碳替代修复新模式有助于解决海洋生态原位修复难的问题,从而减轻生态修复的压力。

此次签约立足生态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实践,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与社会化综合治理,为实现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推动红树林保护和增殖,增强海湾的蓝碳储存能力;加强湾内紫菜、海带和蛏子养殖区规范管理,促进碳汇渔业可持续发展;秉承生态修复性司法理念,让违法者由环境的破坏者转换为守护者,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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