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环保设备网 > 企业新闻 > 时隔3个月又见罚单!启迪环境子公司再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时隔3个月又见罚单!启迪环境子公司再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15 11:03:59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2023年11月15日关于时隔3个月又见罚单!启迪环境子公司再次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最新消息:【讯】获悉,11月14日,启迪环境发布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水务”)收到环保罚单情况,罚金


获悉,11月14日,启迪环境发布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水务”)收到环保罚单情况,罚金合计超50万元。

公告称,包头鹿城水务于近日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0207【2023】28号、包环罚150207【2023】29号、包环罚150207【2023】30号、包环罚150207【2023】31号、包环罚150207【2023】32号)。具体如下:

(1)包环罚 150207【2023】28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10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务2023年8月8日总磷日均值浓度为0.508mg/L,经计算总磷日均值浓度超标1天,超标量为0.008mg/L,超标倍数为0.016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10.01万元。

(2)包环罚 150207【2023】29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7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务2023年9月6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15.261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1天,超标量为0.261mg/L,超标倍数为0.01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10.01万元。

(3)包环罚 150207【2023】30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14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务2023年9月13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15.189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1天,超标量为0.189mg/L,超标倍数为0.01 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10.01万元。

(4)包环罚 150207【2023】31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6日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务2023年9月23日总磷、2023年9月24日总磷、2023年10月5日总氮的日均值浓度有超标现象,总磷的日均值累计超标2天,总氮的日均值超标1天,经计算总磷的日均值浓度累计超标量为0.219mg/L,总氮的日均值浓度超标量为0.542mg/L,总磷的日均值浓度累计超标倍数为0.438 倍,总氮的日均值浓度超标倍数为0.036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10.40万元。

(5)包环罚 150207【2023】32 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10月14日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包头鹿城水务2023年10月13日总氮日均值浓度为15.301mg/L,经计算总氮日均值浓度超标1天,超标量为0.301mg/L,超标倍数为0.02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罚款10.02万元。

北极星环保网了解到,包头鹿城水务曾在8月也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207【2023】01号、包环罚15207【2023】03号、包环罚150207【2023】08号、包环罚150207【2023】17号、包环罚150207【2023】18号)(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相关时点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日均值浓度数据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包头鹿城水务共处罚金891.30万元。

 
关键词: 包头 水务 日均


[ 环保设备网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推荐图文
我国垃圾填埋气的产生和利用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技术及工艺现状
推荐环保设备网
点击排行

 
 
新能源网 | 锂电网 | 智能网 | 环保设备网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