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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验收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失控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11-10 1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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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验收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失控【讯】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四川发展(控股)公司下属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

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四川发展(控股)公司下属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澳公司)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其上级公司四川有色金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桥公司)出资组建公司环保把关流于形式。

一、基本情况

有色金澳公司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主要生产铝棒,产能为5万吨/年,主要工艺为熔炼、熔铸。2019年11月,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科技集团)全资子公司有色金桥公司与四川华澳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公司)联合组建有色金澳公司,并由有色金桥公司控股。2022年4月,有色科技集团划转由四川发展(控股)公司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无视环保要求,出资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2013年9月,华澳公司取得了5万吨/年铝合金型材深加工项目环评批复,明确新建熔铸车间及两台15吨熔铸炉。督察发现,华澳公司“批小建大”“未批先建”,实际于2018年9月建成两2台35吨熔铸炉,并新增1条铝灰炒灰生产线。2019年11月,有色金桥公司在联合组建有色金澳公司过程中签订的《出资人协议》明确,华澳公司熔铸车间技改项目环评验收未完成前,不得出资入股。同年12月,有色金桥公司在明知项目未开展环评验收的情况下,即注资入股,收购违法项目。

(二)虚构建设事实,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

有色金澳公司组建后,为使熔铸、炒灰工序项目合法化,企图以新的技改环评“以新带老”,故意隐瞒35吨熔铸炉批建不符的问题,又包装炒灰工序为“新建”项目,掩盖早已建成投产的违法事实。其后,又两次伪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资料,将建成的35吨熔铸炉“纸面”下调为15吨,分别将2018年9月已建成投产的熔铸炉、炒灰工序建设时间“技术性”调整为2020年4月、2021年2月,以使其符合原环评、技改环评的要求,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炒灰工序“未批先建”,熔铸、炒灰工序“未验先投”违法行为持续至今。有色金桥公司作为有色金澳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提名方,对有色金澳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对竣工环保验收中的弄虚作假问题管理失察。

(三)危废管理粗放,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2021年以来,当地园区管委会、环委会及本轮督察暗访组先后8次检查发现有色金澳公司危废管理问题,包括铝灰洒落、危险废物未分区管理、未及时入库、台账记录不完善、标志不规范、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堆、防渗措施不到位等。企业在问题整改上见子打子,治标不治本,2021年3月就指出过的危险废物混堆等问题,2023年7月检查又再次发现,相关问题禁而不绝,改而无效。

截至督察进驻,有色金澳公司仍未按2013年环评要求建设熔铸车间地坪防渗设施,地下水防治措施沦为一纸空谈。铝灰储存间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无防渗措施,无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环境安全隐患突出。100余吨铝灰未依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存在管理失控风险。有色金澳公司明知华澳公司危废暂存间设置不规范、无防渗措施,仍将部分危险废物交由其暂存,转嫁危险废物管理风险。

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

(四)工作机制缺失,内部环境管理浮于表面

有色科技集团、有色金桥公司、有色金澳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合理,管理无据可依、有据难依。有色科技集团虽然于2021年印发了《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但该办法中“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等内容对环保问题只字未提。有色金桥公司内部未建立环保检查制度,仅参照有色科技集团无环保检查内容的管理办法进行检查。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已由原来的审批部门组织验收调整为企业自主验收,但有色金澳公司2020年印发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还在要求要向审批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有色科技集团、有色金桥公司、有色金澳公司环境管理工作自上而下“宽松软”。有色金澳公司自2019年11月成立以来,仅于2023年7月至9月开展了内部检查,内部环保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有色科技集团、有色金桥公司作为上级管理公司,从未对有色金澳公司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压力传导严重不足,对其存在的环境问题失管失察。此外,有色金桥公司还提供虚假签订的环保考核责任书,应付督察。

三、原因分析

四川发展(控股)公司下属有色科技集团、有色金桥公司对有色金澳公司环境问题监督检查不够,环境管理不到位,工作与国有企业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存在较大差距。有色金澳公司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