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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计划3年内完成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18 09:02:34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2023年07月18日关于丹江口:计划3年内完成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的最新消息: 【讯】“我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守井人’,我郑重宣誓:勇担政治使命,当好护水卫士。”7月15日上午,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环库公


 “我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守井人’,我郑重宣誓:勇担政治使命,当好护水卫士。”7月15日上午,在湖北省丹江口市环库公路“碧水连天”观景台,4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宣誓,全力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大会现场,丹江口市现场公布了刚刚出炉的《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成立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守水护水失职失责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

当天,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两家单位,获颁“丹江口市守水管家”聘书。丹江口向20个镇(办、处、区)“小水滴”守水志愿服务大队,进行了授旗。水利部长江委、生态环境部长江局、汉江集团、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人士出席了誓师大会。

自2014年中线工程通水以来,截至今年6月,丹江口水库已累计向北方调水560亿立方米,惠及京津冀豫沿线24个大中城市、190多个县(市、区)、8500万人口。监测数据显示,丹江口库区常年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库区109项水质监测指标中,有106项达到Ⅰ类水质标准。

“十大工程”筑牢水质“安全防线”

丹江口市《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实施方案》 明确,丹江口市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水质安全保障补短板“十大工程”,从根本上夯实水质安全基础,筑牢水质安全防线,确保市级以上检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这十大工程分别为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河道及消落带治理工程、水华治理工程、库面清漂工程、环库及汉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程、危化品运输和船舶隐患整治工程、依法治水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动员工程。

具体包括新建3座污水处理厂、加快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库滨带生态修复、禁止在消落区耕种放牧养殖、建立藻华预警系统、成立清漂公司、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排污企业用电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水质监测预警平台、推进库区船舶“油改电”、成立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设立守水护水日、建立岸线长负责制、成立小水滴志愿服务组织等20多项重点任务。

丹江口市专门成立高规格水质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十大工程”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并建立“一事一交办”“一周一通报”等工作机制。为强化技术支撑,丹江口市组建技术服务团队,聘请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作为丹江口市“守水管家”。

“专设机构”为保水护水“保驾护航”

7月10日,经丹江口市委编委会研究,特意成立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加挂市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市水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牌子,为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查处违反水资源保护各类案件等工作。丹江口库区综合政法大队核定全额编制101名,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1名。

“专门成立机构——丹江口市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为丹江口库区保水护水,推进丹江口库区‘十大工程’实施‘保驾护航’,这充分体现了丹江口市保水护水的坚定决心和决定信念。”十堰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感慨地说。

“追究办法”强化“各方责任”

为强化各责任,丹江口市新鲜出炉《守水护水失职失责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地方(单位)党组织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个人的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谈话提醒、通报批评、书面 检查、约谈、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

责任追究情形:对各地各单位污水处理、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缓慢、运维管理不到位;库滨带生态修复不到位、管护不力,消落区“硬隔离”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对在库区非法采砂、搭建违法建筑物等行为监管、制止、处置不力;水华预警不及时、清理不到位;库面清漂不及时、不全面;排污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缓慢,未发挥明显作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力;国控、省控、市控水质断面监测预警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对企业无证取水、非法排污等行为监管、处置不力; 库区综合执法履职不力、作用发挥不明显等 15 种情形,追究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

对党员干部“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巡河流于形式,不按时、按要求巡河;落实“岸线长”责任不到位,巡查排查走过场;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开展水环境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在水环境监测、统计、评估考核、评审验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搞虚假治水、数字治水;实施偷排漏排直排污水、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等破坏水源地水环境行为等 6 种情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关键词: 污水处理 库区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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