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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5.9%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7-12 1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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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95.9% 2022年,甘肃紧盯黄河、长江、西北诸河等重点流域和祖厉河、马莲河、散渡河等脆弱河流,以及部分断面持续超标、个别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

2022年,甘肃紧盯黄河、长江、西北诸河等重点流域和祖厉河、马莲河、散渡河等脆弱河流,以及部分断面持续超标、个别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等突出问题,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强力推动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据了解,全省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71个,比例达到95.9%,水质优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断面68个,比例达到91.9%,劣Ⅴ类水体断面2个,比例为2.7%。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目标。黄河流域4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西北诸河和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水体。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多次进入全国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城市名单。

抓好国家黄河流域问题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作不断完善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王涛介绍,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甘肃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和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摸清了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底数。第一批兰州、白银、临夏3个市州正在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沿黄流域3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62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和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分别达到97%、93%和97%以上。

同时,实施“黄河清废”行动,整治问题点位125个。集中力量抓好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全省11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完成整改7个。与相邻4省签订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与四川省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获得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00万元奖励。

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方面,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稳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档案规范化管理和健全完善工作。出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数据采集规范》,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信息校正核准。开展刘家峡、九甸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武威市率先开展水源地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

据调查,全省12个地级城市以及兰州新区、临夏市、合作市均达到“双水源”供水条件,30个县区达到“双水源”供水条件,县级及以上和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省918个千人以上供水规模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07个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

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完成地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方面,印发实施《甘肃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甘肃省“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组织开展2022年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完成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兰州、平凉、天水和张掖4市18条黑臭水体完成整治并达到长治久清等级,城市建成区内无新增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和5个县级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均未发现黑臭水体。

此外,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2022年,甘肃省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奖励1.11亿元,奖励资金数额在沿黄九省区排名第一;争取国家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57亿元,含奖励资金7691万元,这也是全国唯一获得三项奖励且奖励资金数额最高的省份。嘉峪关市入围全国2021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9个城市,获得3000万元奖励资金,张掖、白银列入全国第一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石羊河(武威段)成功入选全国18个美丽河湖案例。

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甘肃将结合全省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围绕全省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的实际,组织开展河流生态保护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镇环境治理设施补短板、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风险防控提升等六大专项行动,集中解决我省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导市州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和“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完成“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饮用水保护区矢量信息校准,集中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和问题整治,进一步提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切实加强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统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和企业发展,特别是精准评估流域水生态环境容量,无缝衔接环境质量、总量减排管控目标和经济发展、项目落地,科学设置、依法审批、规范管理入河排污口。加强对纳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管执法,督促落实排污单位按证排污主体责任,对污染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提高自行监测的规范性。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情况督导调研,对沿黄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拖带工业企业或园区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使用违规药剂或干扰剂、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和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脆弱河流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水环境质量管控等重点任务,按照问题导向、合理可行、绩效明确、成熟度高的要求,结合EOD试点项目和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谋划提炼、申报推荐一批环境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按进度完成2023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中央和省级入库审核。(澎湃新闻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