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紧盯2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烟台:紧盯2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讯】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持续做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
【讯】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坚持“防治并举、综合施策”的工作思路,持续做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监管,把好用地安全利用关口,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紧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执行名录制度,并对全市26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一对一”帮扶,针对不同企业“对症下药”,提升隐患排查及整改质量。持续开展土壤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因地制宜开展绿色化提标改造,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土壤污染隐患特点开展改造,在改造方案编制及上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申报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把关申报资料。
强化历史污染源头整治。结合前期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及受污染耕地分布情况,梳理重点区域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尾矿库,组织区市因地制宜开展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及整治,进一步明确尾矿、废渣存量及污染范围,为下一步污染源整治提供依据。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名单名录管理并做到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手段,每月通报排污许可证注销单位名单,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相关单位生产、关闭搬迁情况及未来开发利用计划,将关闭搬迁重点行业地块纳入监管。
严格把控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质量,积极组织专家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报告进行评审及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评审时效和评审质量。切实把好用地准入关口,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持续加强用地准入监管。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部门协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建立“用地清单制”“多评合一”等工作机制。引入技术支持,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中心,积极参与涉及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的技术服务和督导帮扶,逐步建立起与局机关、执法支队职责清晰、程序规范、配合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技术“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数据保障和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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