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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5-25 1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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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讯】《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从深入推进规划环评、简化环评管理、优化服务模式、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融合办理、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等方面继续创新工作方式,在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同时,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条件。

《通知》提出,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实行豁免环评管理、告知承诺制审批,试行打捆审批模式。

所谓的打捆审批模式是指,各环评审批部门对所在区域内同一建设单位建设多个同类型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工程、城市道路、输变电工程、生活垃圾转运站、加油加气站、动物医院、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学校、公园等市政设施或社会服务业项目,可实施环评打捆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

《通知》还明确,探索环评编制审批标准化模式。研究出台部分行业环评文件编制、审批指引,指导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规范项目概况、工程分析、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环评编制内容,指导各环评审批部门对同类型项目实行同标准、无差别的审批,推行环评编制、审批标准化模式,减少环评工作随意性,缩短环评编制和审批时间。

继续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试点范围,继续优化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融合办理流程,巩固深化试点成效,探索推出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举措,实现融合审批新模式。

为更好服务项目、服务企业,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通知》特别提出,建立环评服务保障机制。各环评审批部门应建立健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靠前服务、跟进指导、全程参与的服务保障机制。“一对一”专人对接,“点对点”精准服务,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专题协调解决问题,动态跟踪进展,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各环评审批部门应建立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畅通咨询服务渠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环评咨询;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等多种服务模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在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企业服务的同时,《通知》也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环评制度效力。强化环评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持续进行环评文件质量动态抽查,按规定实行通报批评与失信记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