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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1+N”危废利用标准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6 11:08:38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2023年03月16日关于江苏建立“1+N”危废利用标准体系的最新消息:【讯】江苏省近日正式施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4项江苏省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这是江苏省补齐危


江苏省近日正式施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含铜蚀刻废液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4项江苏省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这是江苏省补齐危废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创建“1+N”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的有益尝试。

“1+N”标准体系是什么?

《通则》是“1”。作为标准体系统领,适用于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领域全过程污染控制;废无机酸、含铜蚀刻废液、废线路板等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N”,是“1”统领下的首批细分领域标准,既能针对性解决具体行业问题,也能解决面上共性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人表示,从江苏省情和工作实践来看,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标准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良好的基础。

他表示,标准制定强调和细化现有国家、行业标准,吸收和补充江苏行之有效的做法与经验,规范和引导资源化利用途径,补齐标准缺失短板。对突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发展困境、提升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1+N”有何重要意义?

“江苏省结合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补齐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提到。

填补标准缺失短板。国家针对焚烧、填埋处置单位污染控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规范较为缺乏,且标准与标准之间分散不衔接、部分管控指标未明确实施细则。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江苏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333家,占全省固废利用处置单位的79.7%,但实际设施运行负荷不足30%,产能严重过剩。少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时间早,技术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业内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标准的发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管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统一监督管理尺度。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业存在混淆产品和废物,借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问题,社会潜在环境风险大。就管理部门而言,标准的发布为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和环境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支撑依据,统一了管理尺度。就企业而言,标准的发布降低了危险废物不规范综合利用导致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通则》对企业运营发展有哪些作用?

以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为例,标准中加强了对入厂接收的危险废物要进行相容性检测、安全性评估,然后再配伍的要求,以及料坑等焚烧车间重点部位增加自动火焰探测及自动灭火系统,启停炉需要向生态环境局报备。

“上述要求增强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危废焚烧各环节始终处于管控状态。”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

再比如,标准提出,鼓励危废焚烧炉渣、飞灰采用高温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非填埋手段处置。

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上述资源化利用手段比常规进入刚性填埋场方式费用有所降低,有助于降低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营成本。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而言,标准提出了危废填埋场从建设到封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考虑危险废物后期回取再利用的可行性等内容,对于保持填埋场长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实现库容有序合理利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让企业有标可依、让行业有标可守、让监管有标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围绕‘N’不断壮大完善,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重金属污泥、废活性炭等系列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等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尽快落地见效。”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说。

 
关键词: 标准 危险废物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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