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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助力“摸清底数”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3-03-02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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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助力“摸清底数”【讯】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指出,要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筛查和评估,“筛&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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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指出,要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的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监测是管控、治理的重要基础,对地方而言,这项新工作带来诸多“新挑战”。在2月28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举办的第二期新污染物论坛上,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王荟分享了江苏新污染物监测进展与思考。

她认为,现阶段对于地方而言,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助力解决新污染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难题,以支撑新污染物精准治理。

新污染物监测新变化:科研与业务高度融合、相互促进

聚焦新污染物监测,江苏启动较早。

王荟介绍说,在生态环境部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之前,江苏省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发以科研课题为主。2021年以后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发上,科研与业务是高度融合、相互促进。

“我们围绕《第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国际公约新增污染物、舆情事件涉及的污染物、应急监测中涉及的污染物开展监测分析,不断根据需要拓展药品及个人护理品、全氟化合物、内分泌干扰物、异味物质、农药等类别的化合物数量,并应用于试点监测和业务工作。”王荟说。

2022年,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下,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多个驻市中心开展了13个设区市大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计30个断面新污染物调查研究,覆盖各市70%用水量。监测种类包括全氟化合物、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关注长江江苏段新污染物,省环境监测中心协同沿江八市驻市中心开展调查研究,覆盖长江干流20个国、省控断面、12个主要入江支流、9个长江饮用水源地;监测种类涵盖药品及个人护理品、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和农药等4大类。

围绕新污染物开展的统计和溯源分析研究,为守护一方饮用水安全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监测种类多、技术难度大:需加强信息共享与分工协作

拥有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在水监测方面的能力“格外突出”。

王荟指出,近两年,依托重点实验室,围绕提升监测能力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一方面开展高通量、高覆盖度的新污染物非靶向分析技术研究;另一方面,以国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前瞻性热点研究任务和应急监测任务为抓手,建立了水体中153 种药品及个人护理品(PPCPs)、22种内分泌干扰物(EDCs)、29种全氟化合物(PFASs)、 68种农药、20种卤代多环芳烃、32种异味物质6大类324种新污染物的靶向定量监测能力。

随着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新污染替代品的不断涌现,监测种类需不断动态拓展。而目前,同一类别中不同化合物的理化性质差异较大,对提取试剂和提取条件均有不同要求,监测技术难度比较大。

王荟也坦言,目前,在具体的落地工作中,仅部分新污染物有地方或国家标准,大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均为实验室自行建立,方法参数差异大,普适性不强,给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难度。

新污染物监测任重道远。“眼下亟待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测协作、分工,发挥各部门优势,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体系。”王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