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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8-10 1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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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今年以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三必罚”和“三不罚”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要求,秉持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的执法理念,对主观故意、顶风作案企业实施

今年以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三必罚”和“三不罚”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要求,秉持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的执法理念,对主观故意、顶风作案企业实施严查重处、严厉打击,对情节轻微环境问题指导整改、主动帮扶,既保持了执法监管力度,又体现了服务执法温度。同时,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转变练兵模式,探索采用“指定管辖”方式异地办案,选取特定行业开展“一线练兵”,锤炼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实战能力。为发挥典型案件警示和典型做法引领作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严格执法、实战练兵和优化帮扶的3起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一、馆陶县嘉誉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批建不符、污染治理设施缺失、扬尘污染严重、废水废渣直排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问题线索,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馆陶县嘉誉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突击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为应付检查,厂区雾炮喷淋、洒水等抑尘设施临时开启,工人临时进行料堆苫盖。检查发现,该企业批建不符,环评批复为年产600万块水泥砖,实际加工生产商砼;污染治理设施缺失;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登记;生产销售商砼、商砼车无牌照;扬尘污染严重;废水废渣直排等问题10个。同时,在该厂区角落发现1台经深度伪装、极易忽略的“黑加油车”。

 

查处情况

检查后,通知属地生态环境分局及公安机关,对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要求立即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调查,涉嫌污染犯罪问题及“黑加油车”问题当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案件启示

本次执法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提级直查的方式,对涉事企业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现场交办,并第一时间协同公安机关予以现场行动支持,发挥了“速战速决”“一网打尽”的功效,起到了极大的警示震慑作用。

二、馆陶县郭龙石料加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7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同志带领市级执法人员,在突击检查馆陶县1家建材企业并将问题现场交办后,通过提前摸排,选定该县同行业类型的另一家建材企业——馆陶县郭龙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作为一线执法练兵场,通知馆陶县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参与,并协同属地公安机关配合,对该企业开展考核练兵式解剖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涉大气、水、土、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问题14个。

  

查处情况

检查后,要求馆陶县分局启动立案程序进行后续调查和整改,涉嫌污染犯罪问题当场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案件启示

本次行动是市级执法人员在提前摸排企业情况后,组织的一次全员、全过程、全要素练兵行动。在市级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后,市局带队领导同志安排馆陶县分局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核查和全面解剖,与市级执法人员直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照剖析,指出基层执法人员容易忽略、疏漏的环节与问题,进一步检验了分局人员执法水平,锤炼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达到上下联动、对照提升的预期练兵效果。

三、大名县某食品加工坊扰民案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问题线索,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异地办案方式,抽调魏县分局执法人员10名,对大名县某食品加工坊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加工坊为香油、麻酱加工作坊,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坊实际生产设备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内容不符,登记为石磨6台,现场实际安装有石磨10台,另有未登记的烘干(燃气)、筛分、炒制等设备1套。

 查处情况

检查后,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加工坊下达《环境隐患提示函》,要求其立即拆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内容不符的设备,按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做好生产现场环境管理,经营活动严禁扰民。同时,通知属地分局和乡镇工作人员到场,要求做好后续整改督办工作。

案件启示

(一)本次核查是参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做法,创新探索异地办案模式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案件核查的一次实际应用,从核查效果来看,切实起到了问题查办精准全面的作用。

(二)办案人员均着执法制式着装、驾驶统一标识执法车辆,对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也使人民群众特别是举报人看到了生态环境部门打击环境违法的态度和决心。

(三)鉴于该加工坊为小微食品加工企业,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此次行动本着执法帮扶的原则,对该加工坊环境问题免于处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建议大名县分局和属地乡镇在其环评手续补办方面给予扶持,积极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邯郸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