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建设中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9-09-17 2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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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建设中上海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上海市全国首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上海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上海市全国首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相比增加了前端督导的环节,且把干湿垃圾从源头上进行了分离等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且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的比重越来越高。《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市湿垃圾处理产能为3480吨/日,包括处理能力300吨/日的上海黎明处理场、180吨/日的上海环兴环境等处理单位,与理论产能相比目前的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因此上海市进行了一系列的湿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产能已基本匹配产量,且有多项指标完成度超过了《行动计划》中所定的目标。
而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方面,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上海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1、上海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上海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相比,变化主要有:一是增加了前端督导的环节;二是干湿垃圾从源头开始分离,并建立独立的湿垃圾转运、处理环节;三是可回收垃圾趋向于集中管理;四是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处置。
可回收垃圾是由分散到集中的管理制度上的变化,居民的有害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少,因此在源头上垃圾充分分类后,对于整个环节产生影响最大的是湿垃圾的转运和处理,一方面体现在垃圾车的需求的增量,另一方面则是需要新增湿垃圾处理设施。
一般而言,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利用处置:一是有害垃圾采用高温处理、化学分解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湿垃圾采用生活化处理、产沼、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三是干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4年后上海清运垃圾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017年上海垃圾清运量达到743万吨,人均垃圾清运量为841g/日,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上海土地资源稀缺,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难以为继,目前上海正朝着“回收利用率更高、填埋比重最低”的方向不断努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2017年上海市垃圾焚烧比重显著提高,垃圾填埋略有下降,相比于2011年的8.41%焚烧比重,2017年已经提高到48.55%2019年7月,上海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正式启用,新增焚烧处理能力6000吨/日,垃圾填埋比重有望进一步降低。
2、上海湿垃圾产能已基本匹配产量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市湿垃圾处理产能为3480吨/日,包括处理能力300吨/日的上海黎明处理场、180吨/日的上海环兴环境等处理单位,与理论产能相比目前的处理能力明显不足。针对这一情况,上海逐步提升湿垃圾处理能力,计划2020年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300吨/日,并逐步降低干垃圾末端处理上限,计划2020年降低到1.81万吨/日。
从上海市提升自身湿垃圾处理能力的进展来看,作为国内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上海从2000年起便开始了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
政府端方面,从2011年起,上海便建立了以“干湿分离”为基础的“2+X”模式,为湿垃圾(不含油脂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统称湿垃圾)分离和后续湿垃圾处置需求的提升奠定了基础;随后,上海市陆续颁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湿垃圾处理实施规划》、直至最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湿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推进和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
同时,随着政府实事项目的大力建设对垃圾分类和湿垃圾处置系统建设的支持,上海的湿垃圾处置产能也通过多样化的设施和工艺实现了稳健提升。
居民端方面,作为我国人均收入和居民素质最高的城市之一,多年的宣传教育和活动开展也进一步促进了上海市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意愿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城市调查总队2013年底的抽样调查结果,上海市98.9%市民赞成推进垃圾分类,这也为后续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由于规模化湿垃圾处理设施的审批和建设需要时间,同时湿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仍在进行中,因此上海市的湿垃圾产能采用的是集中处置和就地就近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2017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年鉴》的统计数据,2016年上海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2055.1吨/日,其中处理能力大于50吨/日的集中处置产能共945吨/日,其余就地就近运营的产能为1110.1吨/日。
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2019年上海市的湿垃圾处理能力要达到4300吨/日(集中处置900吨/日,技改1800吨/日,就地就近1500吨/日);
根据2019年6月1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专项监督调研会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已达5050吨/日(集中处置1200吨/日,分散处置3850吨/日),且“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老港、松江、金山等6个湿垃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在集中处置产能进一步提升的同时,通过就地就近处置产能的有效补充,有望完成2020年7000吨/日的产能目标。
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回收体系初具雏形。《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对2019-20年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湿垃圾专用集装箱,回收网点、中转站等设备设施的数量都有着明确的要求,而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已达908辆(超额完成19年780辆的要求),湿垃圾专用集装箱/回收网点/中转站数量分别达50只/4237个/109座,基本满足整体计划的进度,为垃圾分类后的收运过程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收运体系逐步完善和末端处置产能稳步提升的保障下,上海市的垃圾分类实际效果正快速提升。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的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6220吨/日(较2017年同期增长77%),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3213吨/日(较2017年同期增加15倍),均已超额提前完成行动计划要求。
3、垃圾计量收费制度逐步建设中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全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意见还提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2019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目前国内大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形式仍以定额收费和附征于公用事业收费系统为主,计量收费制度正处于探索制定阶段。2019年《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提出深圳将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相较其他城市,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上海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技术层面上,上海市作为大陆首个强制垃圾分类的城市,实施时间有限,垃圾收费的具体模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且与其对标的日本东京垃圾分类各方面的指标对比来看,上海市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开展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速。
上海和东京在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处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两地分类方式同为四类,但上海把餐厨垃圾归为湿垃圾,通过资源化的方式处理,而东京把餐厨归为可燃垃圾,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除此之外,东京垃圾处理成本远高于上海。上海市垃圾分类与处理全过程总成本为985元/吨,远低于东京垃圾全过程处理成本折合人民币3672元/吨。
在垃圾焚烧方面,东京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焚烧占比已超80%。目前上海市垃圾焚烧与填埋各占50%左右,上海市正在学习“东京模式”,争取2020年实现干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而在垃圾计量收费方面,东京实行垃圾计量收费,上海计量收费还在探索阶段。东京通过指定垃圾处理袋、处理券对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居民一般承担垃圾处理经费的18%-25%。
原标题:2019年上海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建设中
上海市全国首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相比增加了前端督导的环节,且把干湿垃圾从源头上进行了分离等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且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的比重越来越高。《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市湿垃圾处理产能为3480吨/日,包括处理能力300吨/日的上海黎明处理场、180吨/日的上海环兴环境等处理单位,与理论产能相比目前的处理能力明显不足。因此上海市进行了一系列的湿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产能已基本匹配产量,且有多项指标完成度超过了《行动计划》中所定的目标。
而在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方面,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上海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1、上海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上海是全国首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与过去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系相比,变化主要有:一是增加了前端督导的环节;二是干湿垃圾从源头开始分离,并建立独立的湿垃圾转运、处理环节;三是可回收垃圾趋向于集中管理;四是有害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处置。
可回收垃圾是由分散到集中的管理制度上的变化,居民的有害垃圾产生量相对较少,因此在源头上垃圾充分分类后,对于整个环节产生影响最大的是湿垃圾的转运和处理,一方面体现在垃圾车的需求的增量,另一方面则是需要新增湿垃圾处理设施。
一般而言,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利用处置:一是有害垃圾采用高温处理、化学分解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湿垃圾采用生活化处理、产沼、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三是干垃圾采用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4年后上海清运垃圾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017年上海垃圾清运量达到743万吨,人均垃圾清运量为841g/日,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达100%。
上海土地资源稀缺,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难以为继,目前上海正朝着“回收利用率更高、填埋比重最低”的方向不断努力。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2017年上海市垃圾焚烧比重显著提高,垃圾填埋略有下降,相比于2011年的8.41%焚烧比重,2017年已经提高到48.55%2019年7月,上海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正式启用,新增焚烧处理能力6000吨/日,垃圾填埋比重有望进一步降低。
2、上海湿垃圾产能已基本匹配产量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数据显示,2018年上海市湿垃圾处理产能为3480吨/日,包括处理能力300吨/日的上海黎明处理场、180吨/日的上海环兴环境等处理单位,与理论产能相比目前的处理能力明显不足。针对这一情况,上海逐步提升湿垃圾处理能力,计划2020年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300吨/日,并逐步降低干垃圾末端处理上限,计划2020年降低到1.81万吨/日。
从上海市提升自身湿垃圾处理能力的进展来看,作为国内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上海从2000年起便开始了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
政府端方面,从2011年起,上海便建立了以“干湿分离”为基础的“2+X”模式,为湿垃圾(不含油脂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统称湿垃圾)分离和后续湿垃圾处置需求的提升奠定了基础;随后,上海市陆续颁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湿垃圾处理实施规划》、直至最新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湿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推进和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
同时,随着政府实事项目的大力建设对垃圾分类和湿垃圾处置系统建设的支持,上海的湿垃圾处置产能也通过多样化的设施和工艺实现了稳健提升。
居民端方面,作为我国人均收入和居民素质最高的城市之一,多年的宣传教育和活动开展也进一步促进了上海市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意愿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上海城市调查总队2013年底的抽样调查结果,上海市98.9%市民赞成推进垃圾分类,这也为后续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由于规模化湿垃圾处理设施的审批和建设需要时间,同时湿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仍在进行中,因此上海市的湿垃圾产能采用的是集中处置和就地就近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2017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年鉴》的统计数据,2016年上海市湿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达2055.1吨/日,其中处理能力大于50吨/日的集中处置产能共945吨/日,其余就地就近运营的产能为1110.1吨/日。
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2019年上海市的湿垃圾处理能力要达到4300吨/日(集中处置900吨/日,技改1800吨/日,就地就近1500吨/日);
根据2019年6月1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专项监督调研会上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已达5050吨/日(集中处置1200吨/日,分散处置3850吨/日),且“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老港、松江、金山等6个湿垃圾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在集中处置产能进一步提升的同时,通过就地就近处置产能的有效补充,有望完成2020年7000吨/日的产能目标。
分类收运体系基本形成,回收体系初具雏形。《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对2019-20年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湿垃圾专用集装箱,回收网点、中转站等设备设施的数量都有着明确的要求,而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已达908辆(超额完成19年780辆的要求),湿垃圾专用集装箱/回收网点/中转站数量分别达50只/4237个/109座,基本满足整体计划的进度,为垃圾分类后的收运过程提供了有效保障。
在收运体系逐步完善和末端处置产能稳步提升的保障下,上海市的垃圾分类实际效果正快速提升。截至2019年5月底,上海市的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6220吨/日(较2017年同期增长77%),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3213吨/日(较2017年同期增加15倍),均已超额提前完成行动计划要求。
3、垃圾计量收费制度逐步建设中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全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意见还提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2019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提出“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差别化的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目前国内大型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形式仍以定额收费和附征于公用事业收费系统为主,计量收费制度正处于探索制定阶段。2019年《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提出深圳将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相较其他城市,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上海市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技术层面上,上海市作为大陆首个强制垃圾分类的城市,实施时间有限,垃圾收费的具体模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且与其对标的日本东京垃圾分类各方面的指标对比来看,上海市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开展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速。
上海和东京在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处理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两地分类方式同为四类,但上海把餐厨垃圾归为湿垃圾,通过资源化的方式处理,而东京把餐厨归为可燃垃圾,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除此之外,东京垃圾处理成本远高于上海。上海市垃圾分类与处理全过程总成本为985元/吨,远低于东京垃圾全过程处理成本折合人民币3672元/吨。
在垃圾焚烧方面,东京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焚烧占比已超80%。目前上海市垃圾焚烧与填埋各占50%左右,上海市正在学习“东京模式”,争取2020年实现干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而在垃圾计量收费方面,东京实行垃圾计量收费,上海计量收费还在探索阶段。东京通过指定垃圾处理袋、处理券对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居民一般承担垃圾处理经费的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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