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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来源:环保设备网
时间:2022-05-20 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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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讯】发展循环经济是青岛市“十四五”时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是缓解资源

【讯】发展循环经济是青岛市“十四五”时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促进青岛市循环经济发展,青岛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青岛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青岛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1

(一)发展基础 1

(二)面临形势 2

二、 总体要求 3

(一)指导思想 3

(二)基本原则 4

(三)总体目标 4

三、 主要任务 5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5

(二)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6

(三)推动完善循环型农业体系 8

(四)加快建立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9

(五)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9

四、 重点工程与行动 10

(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工程 10

(二)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改造工程 11

(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11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12

(五)非常规水资源规模化利用工程 12

(六)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13

(七)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3

(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 14

(九)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行动 14

(十)快递包装与塑料产品绿色转型行动 15

(十一)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15

(十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16

五、 政策保障 16

(一)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16

(二)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16

(三)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17

六、 组织实施 17

发展循环经济是青岛市“十四五”时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促进青岛市循环经济发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实施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青岛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能源资源和水资源消耗强度大幅降低,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超额完成省下达青岛市的“十三五”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循环型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27个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2个绿色设计产品入选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大力实施循环经济“3321”工程,培育形成了海水淡化、废旧家电拆解回收等特色产业,启动了中国首个家电再循环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拥有知名农业品牌163个、“三品一标”农产品1042个,居副省级城市首位,农畜产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废物综合利用的循环农业体系基本建立。

循环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源头、过程、末端的全过程激励和约束循环经济运行机制。贯彻国家和山东省对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产品增值税及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绿色金融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落实国家促进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的电价政策,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和气价制度。

(二)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一方面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蔓延,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资源供应不稳定性增加,对我国资源安全造成重大挑战。另一方面,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解决资源约束和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途径。

从国内看,我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战略目标,既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重大机遇。另一方面,我国一些主要资源对外依存度高,供需矛盾突出,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不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

从市内来看,作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工作,颁布实施了系列政策文件,综合施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效。但同时,青岛市资源环境约束依然严峻,能耗、水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尚未真正建立,统计评价和政策引导扶持体系仍不完善,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必须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着力破解资源环境制约难题,努力开创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航标,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核心,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撑青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资源环境制约的突出问题,健全政策标准体系,补齐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方面的短板,切实提高资源循环回收利用水平。

坚持节约优先。坚持节约资源为首,按照“高效、简约、减量”原则,全面实施资源节约行动,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市场主导。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和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关键引擎,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强化创新对循环经济的引领作用。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更加完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再生资源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进一步提高,循环经济对资源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全市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夯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健全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绿色、低碳、循环型材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推动包装和包装印刷的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化。聚焦钢铁、机电、轮胎、家电、食品等重要行业的外贸产品,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实施碳标签制度,有效应对碳关税。

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其他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区域、工业园区、行业和企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探索实施清洁生产、节能诊断、碳排放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一体化制度,在重要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开展节能降碳一体化审核试点示范,深度挖掘企业节能降碳潜力,提升资源产出效益。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

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两高”项目聚集园区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为重点,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建立园区物质流监测、统计、管理与服务平台,强化企业间原辅材料供需结构匹配,推进工业余压余热、LNG冷能、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依托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在固废集中产生区、基础原材料产业聚集区探索建立基于区域特点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鼓励重点区(市)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

全面推进产城循环发展。完善政策机制,大力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利用发电锅炉、冶炼锅炉等生产系统协同处理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典型固废,推动协同处置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加快健全市场化收费运行机制。推动工业和城市再生水开发利用,降低新鲜水取用量。探索工业企业与供热公司的市场化合作机制,将余热供暖作为城市供暖的重要热源补充。

(二)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统筹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回收集散场地、分拣处理中心和绿色回收网点,形成社区、乡(镇)、村三级回收网络。大力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代收代储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提高产废者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依托龙头企业,加快落实电器电子等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体系一体化发展。

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基地,促进企业集聚发展。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标行业规范条件,加快提升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创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制度,探索在建材、电力、钢铁等行业实施再生资源和原生资源的耦合配置,强化再生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

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完善二手商品流通标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推进机动车、电子产品、家电、书籍、衣物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强化互联网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等领域再制造规模,结合工业智能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培育再制造潜力公司,打造工程装备再制造产业集群。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与钢铁、冶炼、化工、机械等制造企业合作,构建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再制造产业系统体系。

(三)推动完善循环型农业体系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重点区(市)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坚持农用优先,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秸秆离田产业化应用。全面推进禽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倡导种养结合,支持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区(市)申报国家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县。

完善废旧农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地膜新国标执行力度,推广使用 0.01 毫米以上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引导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推动地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以村镇为单位,加强区域废旧农药瓶、废旧灌溉器材、废旧渔网、废旧农机具等农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

推进循环式农业发展。围绕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发展区,推动种养结合、以地定畜、以种促养,发展标准化、自动化、设施化的农牧循环系统。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多元化主体、市场化运营,推动现代循环型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

(四)加快建立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推动邮政快递业循环发展。鼓励快递配送使用新能源汽车,建设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快递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培育可循环新模式。

推动餐饮服务业领域循环发展。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建立健全绿色循环发展模式。各企业厨余垃圾需单独收集,具备条件下可就地处理或者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集中处理。落实餐饮行业塑料制品禁限要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五)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建设,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探索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理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设施全覆盖。

培育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依托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活动,结合“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无废城市”“绿色城市”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和政策,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典型经验,推动循环经济工作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发挥各类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作用,扩大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为循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推广使用节能低碳节水等绿色环保产品,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制定绿色消费产品采购指南,拓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利用“互联网+”等促进绿色消费。鼓励通过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公众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加大各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

四、重点工程与行动

(一)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工程

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和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国家级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体系平台深入落实家电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打造国家级再循环样板示范工厂,引领全国家电行业绿色循环发展。发挥示范产业园的带动作用,提高再生资源收集、仓储、分拣、打包、加工能力。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再生资源样板工厂建设,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强化废旧物资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建立涵盖废旧物资产生量和处理量、点站场实时储存量、收转运车辆等信息在内的再生资源信息平台。

(二)园区绿色循环升级改造工程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工作要求,对标全市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全市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中要严格落实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发展。既有产业园区要持续推进循环化改造提升行动,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支持探索功能混合布局和复合开发,加强园区与周边城区现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加快启动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两高”项目聚集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并争取创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大宗固废贮存及处置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责任,统筹推进大宗固废增量消纳和存量治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废中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提升利废企业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工业企业自循环-工业园区循环-区域循环利用”的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强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形成“青岛模式”,引领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发展。强化《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作用,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机制体制。创新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将其融入“城市双修”,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工作。

(五)非常规水资源规模化利用工程

以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三水共治”为目标,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适度超前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推广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建设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合理规划建设再生水管网,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通过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进一步提升全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互联合作,推动海水淡化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打造集技术研发、产品检测、装备制造与工程示范为一体的国家级海水淡化产业园,加快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发展。

(六)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围绕典型产品生态设计、行业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重点领域,聚力突破一批绿色低碳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和重要装备。依托示范级园区,重点发展典型产品生态设计、行业清洁生产、再生资源高质循环等领域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及集成示范。突破排水管网性能提升、污水资源化能源化、污泥无害化、再生水安全利用、海水淡化等技术瓶颈,构建多元水资源与水质的循环利用技术系统。

(七)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以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落实再制造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依托制造强市战略,加快发展智能再制造产业,培育高端智能再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绿色再制造设计,加快再制造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聚焦废旧家电、废旧轮胎和废旧工程装备等再制造行业,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再制造产业集聚区。

(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

持续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动,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体系平台,构建全领域、全链路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信息化平台,实现统计、分析和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处理信息的及时与可视化,整合线上线下各种资源。健全废弃电器电子回收网络,鼓励生产企业利用产品销售和服务网络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优化网络布局,提高回收效率。构建废废弃电器电子处理体系,规范非目录产品拆解利用,鼓励目录产品拆解企业协同拆解非目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高规模化拆解利用水平。发挥青岛智能家电制造优势,打造国家级废旧家电再循环样板示范工厂,引领全国家电行业绿色循环发展。

(九)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行动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论,研究制定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方案,构建涵盖汽车生产、经销、维修、回收拆解等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加强汽车生产、消费、登记、维修、二手车交易、报废、关键零部件流向等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和拆解行业规范化管理,引导从业企业开展资质申报和验收工作,建立认证配件、再制造件、回用外观件的标识制度和信息查询体系。鼓励车辆生产企业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率先在国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中进行试点示范,并积极创建汽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试点。

(十)快递包装与塑料产品绿色转型行动

严格落实《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推动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制度。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鼓励啤酒、矿泉水、绿茶等青岛特色商品原装直发,减少二次包装。鼓励电商、快递企业和商业机构企业合作提供绿色包装产品、设立循环包装专业化回收设施,通过积分激励、绿色信用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科学推进塑料源头减量,禁止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产品,分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购物袋、餐具、洗漱用品等塑料制品。加大推广可降解地膜、环保布袋和纸袋、秸秆覆膜餐盒等可降解产品,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十一)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合作共用回收服务网点。大力推动废旧动力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应用,推广动力电池梯次产品在储能系统、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充电站、低速电动车等领域应用开展示范试点,打造废旧动力电池绿色循环示范基地。

(十二)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贯彻落实国家《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五、政策保障

(一)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要求开展循环经济领域相关地方法规的立法工作,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以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的立法调研和制定进程,进一步明确相关主体权力义务。宣贯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再制造、可降解塑料、再生原料、绿色包装、利废建材等国家标准标识规范,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围绕青岛市特色开展地方标准制定,积极争列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循环经济评价制度,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价。

(二)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争取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相关资金,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产品设计、园区循环化改造、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等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并酌情对重大项目予以择优支持。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为绿色低碳循环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完善用能、用水和污染物排放价格政策,加快建设用能权交易市场,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三)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旧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和山东省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

六、组织实施

建立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切实推进本规划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并加强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无废城市”“绿色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衔接。各区(市)政府要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与落实,及时对目标完成、政策体系制定、重大工程推进、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进行总结上报。